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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哈尔滨一女班主任因教师节学生未送礼物,训斥学生一节课,随后学生凑钱贴班费为其买礼物。该县教育局通报称,已令涉事班主任退回礼金礼物,撤销其班主任职务停止教学工作。此外该班主任与校长均行政记大过处分。(9月14日《南方都市报》)
因为没收到教师节的礼,活活将学生训斥了一堂课。言语鄙俗、姿态彪悍,舆论普遍认为,此举与“记大过”的罚单相比,已经算得上是小惩大诫。教师节刚过,“教育大计、教师为本”的礼赞犹言在耳,却爆出班主任因未收到礼物而雷霆咆哮之事,虽属极端个案,其间亦折射着值得探讨的公共价值。
该不该送礼?从公共理性来说,这本来不是个问题。教育部门耳提面命多了,老师们也做足了面子上的承诺。今年7月份,教育部还专门出台了6条禁令,禁止教师以任何名义收礼,狠刹教师失德收礼的不良风气。但这样的禁令,显然也不具备多大的可操作性。因为“送”与“被送”的,基本是利益共同体——除非为了“钓鱼”,谁会一边给孩子的老师送礼、一边去实名检举?这就像一线员工的加班费一样,谁也不会“因小失大”,顶多敢怒不敢言。
于是,有人批判家长的投机心理,以礼物为润滑剂来指望老师“特别关照”。这话说得没错,家长与老师之间的“礼尚往来”,永远是单边关系,属于权力资源的赎买。主动投其所好的,是为了孩子好;被迫随大流的,还是怕被老师记恨着。真正的问题是,如果不能约束教师在职务行为中自由裁量的权力,又如何能禁绝送礼的冲动呢?
有媒体对广州的家长进行民意调查数据显示,超过一半的家长称会给老师送礼。这样的数据,以生活经验来看,并不算神奇。值得追问的是:教师节过去,又有几个老师因为送礼而被禁令吓唬住的呢?前几日,江苏扬州一位疑似幼儿园老师甚至还在网上炫出家长送大闸蟹,直言“更喜欢人民币”。真相也好、高级黑也罢,都反映了一个心照不宣的事实:在约束教师收礼层面,制度与监管所秉持的“不诉不究”原则,基本被现实所归谬。
教师工资高不高,跟送不送礼是两个议题。道德诘责之外,亟待反思的是:家长为什么不敢不送礼?这个问题于今天观之,已经有了最鲜明、最准确的答案:她敢“训斥一堂课”、你敢不送礼?这话当然不是要对倒霉的班主任落井下石,而是在教育自由裁量权无限大的语境下,若不能约束好执教者挟私报复的“合法伤害权”,家长又如何能心安理得地不去送礼?这才是历年来,送礼之争难以破题的关键。
一堂课怎么上,家长不知道;体罚还是心罚,孩子不说或不能分辨,家长还是不知道。监督这回事,对于教育而言,基本是“家务”。这是家长选择送礼求个心安的根本所在。古人有言,“国将兴,心贵师而重傅。”但要真正让教师职业风清气正,职务行为透明、外部监督有效,才是有效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