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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圣祥:“天价拖车费”是救援垄断惹的祸
//www.workercn.cn2014-09-24来源: 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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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主罗先生反映,自己驾驶的货车在长浏高速上撞上护栏,长浏高速公路车辆救援站将货车拖至5公里以外的停车场后,声称要收2.7万多元施救费。救援站的人说,这辆货车有一部分冲出了路基,可以不按照高速公路施救的标准来收费。浏阳市物价局亦表示,相关文件只对高速公路路基以内的收费做了规定,没有对路基以外的情况做规定,所以救援站收费多少,物价部门无法进行强制性管理。(央广新闻)

  关于“天价拖车费”,媒体之前已经曝光过很多很多;但是,高达2.7万元的施救费,还是让之前的“天价拖车费”案例,瞬间“弱爆了”。关于高速公路施救费,事实上各地都已经出台了明确收费标准,有的地方还在高速公路上实施了免费救援。包括湖南省在内,基本上都将高速经营管理单位确定为高速救援服务的主体。这是因为,高速救援本质上是高速服务的一部分,就像高速公路上要有服务区、加油站,当然也应该有救援站。

  某种意义上,收费不菲的高速公路,理应提供免费救援服务。这一方面固然是为事故车主服务,同时更是保障高速公路畅通的必须。现在的问题是,非但免费救援是白日梦,收费救援价格也高得离谱,政府部门制定的高速公路救援收费标准,难以真正落实。具体到该案,救援站以货车部分冲出了路基为由,不按相关标准收费,明显是强词夺理,甚至是变相抢劫;可是,物价部门竟然对此表示无可奈何。假若这样的强盗逻辑都讲得通,那么世界上,从此将再没有“敲诈勒索”与“趁火打劫”之类的说法。

  “天价拖车费”不会无缘无故的“天价”,让救援站如此肆无忌惮的关键原因,无非是两个字:垄断。几乎所有的拖车公司,都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有的拖车公司甚至直接由交管部门开办。而在高速公路上遭遇事故或故障,绝大部分情况下都是由交管部门指定救援,别的救援单位根本无法参与。众所周知,很多保险公司包括部分4S店,早就开始提供一定里程的免费拖车服务。但是,保险公司的救援车不被允许上高速、高架,只有相关部门指定的拖车公司把车拖下高速之后,保险公司的救援车才能接手。

  高速公路上施救,除了高速救援,别的救援机构不被允许参与,这是典型的垄断经营。高速救援垄断不除,拖车暴利必然不止。正是因为市场竞争的缺位,才让“天价拖车费”不仅成为常态,而且愈演愈烈。按照《湖南省高速公路救援服务收费标准》,就算是收费最高的五型车,5公里的拖车费最多580元,吊车费最多2500元,两项总计最多3080元。相比如今2.7万元的收费,数字的差距也即暴利的空间。在简政放权和反垄断的背景下,在“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的语境下,高速救援的垄断格局必须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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