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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和工作者的头上应该时刻悬着一把法律之剑,让那些非法使用国家科研经费的人受到法律的严惩。唯其如此,才能让宝贵的科研经费“好钢用在刀刃上”。
据媒体报道,全国政协的一份统计材料显示,2013年,全国公共财政科技支出超过5000亿元,而1978年这一数据仅为52亿多元——不到40年,我国的财政科技投入增长了近100倍。与巨额投入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近年来,我国真正世界级的科研成果和大师级的科学家鲜有出现。那么,巨大的科技资金到底流向了何处?
近日,多名院士、教授因陷科研经费腐败丑闻而被曝光,科研经费投入问题再次成为社会热议话题。科技部党组通报称,国家审计署前年审计发现了5所大学7名教授弄虚作假套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2500多万元的问题,目前已有8人因此被查处。这一消息震惊坊间,科研经费的“潜规则”再次被翻出台面,其中科研利益输出方法之花样百出,令人咋舌。“科研经费硕鼠”随即成为众矢之的。
中央电视台在10月10日的报道中曾披露,我国科研经费大约只有40%真正用于科研本身,剩下的60%则被日常开销、请客吃饭、买房买车等消耗掉了。这种现象令人震惊。科研经费被大量用于他项支出,不但严重影响科研工作充分有效地开展,而且滋生贪污、腐败等社会不良现象,造成恶劣影响。科研领域的这类现象严重伤害了我国的科研创新,直接影响了国家竞争力。
此前,《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获批,有力地回应了公众的关切。有专家称,这一方案的出台意味着我国科技投入的管理将出现历史性转折。不过不少学者对此并不乐观。他们认为我国科研经费的惊人浪费必须要用治本之策,即法律治理,才能有效堵住。
虽然我国是名副其实的科研大国,但我们迄今还没有一部管理科研的专项法律。这就导致我们的科研管理无法可依,让包括经费在内的各方面工作处于“裸奔”状态。而在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则有严格具体的法律监管科研资金的使用,防止科研人员贪污、浪费、套取、非法使用科研经费等行为,并使科研造假与剽窃等不端行为难有生存空间。正因如此,科研人员才能够专心科研,认真创新,从而不断出现大批诺贝尔奖得主等顶级科学家。
为此,我国科研机构和工作者的头上也应该时刻悬着一把威力强大的法律之剑,让那些非法使用国家科研经费的人受到法律的严惩。唯其如此,才能让宝贵的科研经费“好钢用在刀刃上”,产生出最大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