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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流籍犯罪嫌疑人钟某富以及广东籍犯罪嫌疑人董某庆、何某明3人因涉嫌盗窃尸体罪,近日被北流市公安局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据了解,董某庆、何某明原为民政干部,买尸火化是为了完成“任务”。
对于一些难以具化标准、极易导致“干好干坏一个样”的行政性工作,部署具体“任务”、规定详细“指标”,也许不失为规避责任模糊、激发干事活力、便于绩效评估的有效举措。但“指标化”管理并非破解所有疑似“大锅饭”难题的灵丹妙药,偏离实事求是原则、不顾青红皂白差异的“指标”泛化,只会导致决策者的“懒政”与“瞎指挥”,执行者的方法简单和行为粗暴,实施结果势必导致弄虚作假或“数字游戏”,甚至会演绎出有悖常理、贻笑大方及违法乱纪的傻事、蠢事。受“买尸火化”驱使引发的盗尸犯罪、贩尸交易和移花接木等系列丑行,就是一出由火化“指标”助推的荒唐闹剧。
基于人类千百年来沿袭至今的“死者为大,入土为安”的丧葬习俗,基层政府在实施摒弃土葬、推行火化的殡葬改革进程中,或不可避免地会遭遇到人们的认知抵触与行为杯葛。破解民众不愿火化的移风易俗难题,需要地方政府和民政部门诲人不倦的思想疏导和认知引领,需要从惠民、便民和利民的民生角度拟定出相关的扶持政策和制度规范,尤其要解决好骨灰存放及方便祭奠等“最后一公里”瓶颈。岂能硬性、简单地将任务分解和指标到人?“买尸火化”也许可以赢得完成火化任务、提升火化比率的表面政绩,但这绝非真正的殡葬改革,其诱发民众反感、挫伤政府公信的负面影响更是难以消除。
值得关注的是,类似的奇葩“指标”,在我们地方政府的行政实践中并不鲜见。比如每人每年要抽60包烟“卷烟销售指标”,计划生育中的“结扎指标”,鼠迹不能超过5处、苍蝇不超过两只的“除四害指标”等等。善待“公权力”行使、慎用“指标化”管理,当为人们围观“买尸火化”闹剧的有益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