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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 舸:规范“双十一”不必分线上线下
//www.workercn.cn2014-11-04来源: 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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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十一”临近,各大电商已开始为销售活动大打广告,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召集阿里巴巴、京东、苏宁易购、携程等10家电商企业进行约谈,主要围绕如何对“销售行为管理混乱”的问题展开。“双十一”要防范先涨价后降价方法虚构优惠促销,欺骗消费者,不得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山西晚报今日11版报道)

  “双十一”被称为电商制造的消费狂欢节,其每年急剧上升的交易额,也证明了电商平台自身的巨大吸引力。然而,“双十一”带给电商和网民双向受益的同时,其诸多不规范的商业行为,也令相关投诉与日俱增。

  工商总局约谈10家大型电商,所集中的各类问题,看似主要针对“双十一”,然而却具有太多的普遍性。促销先涨价后打折、动辄号称“史上最低”、对消费者设置不公平格式条款和不合理附加要求……凡此种种,难道消费者遇到的类似情况还少吗?这些熟悉的场景,不仅发生在网络平台的虚拟空间,更时刻出现在现实生活中;这不是伴随电商交易平台才出现的新生事物,而是消费者频繁遭遇并为此投诉的常态化现象。

  由此可见,对“双十一”的规范应不分线上线下。市场经济的核心价值在于公平交易,商家和消费者按照国家所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交易,任何一方都不能逾越法定边界。但在现实中,由于商家和消费者博弈力量的不均衡,信息不对称,商家很容易利用强势位置,对消费者制造虚假信息诱导消费者、制造合同陷阱为消费者挖“坑”。

  尤其是近年来价格战作为商家经常采用的促销手段,其中就夹杂着促销先涨价后打折、在特价商品“秒杀”或抢购过程中作假等问题。而且越是到了节假日等促销黄金时段,类似作假行为使用频率越高。于是每次促销的“黄金周”“××日”之后,众多消费者非但没有获得真正的实惠,反而有上当受骗的深切感受,事后维权之路也走得并不平坦。

  对“双十一”的规范,也应是365天每天商家都必须遵循的游戏规则。促销先涨价后打折、在特价商品“秒杀”或抢购过程中作假等问题,电商绝不是唯一的原罪背负体,所有商家都可能会因为在利益诱导下作出此举。工商总局以及下属职能机构眼睛要紧盯的不只是大型商家,也是无数与消费者接触面更为广泛的小商家。无论是谁,只要触犯了以上行为禁区,都应当被追责。

  要让消费者过好包括“双十一”在内的“消费节”,获得货真价实的优质产品和服务,而不是空欢喜一场,甚至被无良商家嘲讽为“卖了你还帮着数钱”,与之对应的就必须是“天天3·15”,是日复一日毫不松懈的执法监管,是工商总局以及其他职能机构将口头的高度重视,转化为日常工作的每个细节。

  消费者其实要求的不多,就是花钱买到好服务和商品,不会被欺诈,不会忍受霸王条款,这些其实都属于商业伦理底线所在。而监管部门的职责就是维系底线,让商家们明白,无论是在线上还是线下,都不存在法外特区。唯有如此,才能走向商家和消费者双赢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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