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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一线明星拍一部剧拿到几千万片酬已经不是什么新闻。最近,微信公共账号“娱乐on call”爆料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或将于12月出台“明星限薪令”,对演员片酬进行限制,此政策已进入内部征求意见阶段。(11月12日《华商报》)
这几年,隔三差五就会传出“明星限薪令”的花边。有人鼓掌叫好,有人觉得闲操萝卜淡操心,更多人觉得这是一则假新闻。道理很简单:明星既不是公务员,也不是国企高管,政府没有特殊保护的责任,自然也没有乱伸手的权力。今天高薪要限制,明天没戏拍难道还要兜底?再说了,明星薪酬合理不合理,总是市场形成的。高薪是不错,很多人也是风里来雨里去,你看到“戏霸”,也要看到戏霸一身的职业病。
眼下,鼓噪明星限薪的意思,无非就是两个:一是“太高了”。问题是,高不高,比对的坐标是什么?如果拿老教授的工资比较于新生代民工,是“太高了”;或者拿外企中层的工资比较科室公务员,也是“太高了”——但这种绝对数字的比较,公平正义吗?“太高”的都要被削峰平谷吗?市场的效率,依仗价值规律来实现。如果酸葡萄心理也可以成为明星限薪的理由,行政手想限就限,想想也真是要“醉了”——市场机制建立健全了这么多年,明星也没有“西西里化”到拿刀逼你找他拍戏。限薪,给个理由先?
二是拍不下去了、戏太难看了。据说主要明星片酬占到一部剧总体投资50%以上的相当常见,甚至还有比例高达70%。可想而知,剩下的钱包括剧本导演、服装、化妆、道具、场景,只能怎么凑合怎么来了,因此导致很多剧越来越粗制滥造。再加上总局今年上半年宣布,明年国产电视剧播出从过去的四家卫视变成只能同时两家,俗称“一剧两星”政策。这也意味着,对于电视台来说,购剧的成本压力陡然加大,自然会要求制片方控制成本。只是,成本少了,明星片酬不少,这剧还怎么拍呢?或者说,一个接近破产的剧组,就算大腕云集,能拍出什么好剧?
这些问题,当然是真问题。不过,不分析明星的高薪酬形成机制,只想从终端限制明星薪酬,注定是刻舟求剑的游戏。明星薪酬高,不是第一年被吐槽。早在2006年8月,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电视制片委员会通过了一个《中国电视剧制作行业自律公约》,向明星高片酬发出了宣战。不过,现实归谬了“自律公约”的善意。明星就是卖方市场,僧多粥少,一厢情愿的自律,终于败北于供求决定价格的市场铁律。此外,2010年前后,当时的广电总局曾明确否认过“将硬性干预明星片酬”的传闻。
明星不是拿工资的,真要限制其薪酬,操作起来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少数明星的薪资比较高,无非是三个原因导致的:一是播出机构“认人不认剧”、唯“星”是举,这也就逼着制作单位在大牌明星之间转悠。二是制作部门急功近利,不愿意以“小成本、精制作”去博弈市场。尽管从《武林外传》到《失恋33天》,成功之例也不少,但制播惯性还是希望将筹码押在明星身上。如果还要分析原因,拍蝇打虎中与明星有染的个案,也足以说明:少数公款在推高“星酬”中,确实起到了推波助澜的功用。
放眼望去,尽管韩国2007年就有了明星限薪令,但也要看到,更多成熟的演艺产业之国(包括韩国),常态的规则还是市场说了算。真要限薪,倒不如调控播出机构的追星取向、整肃演艺市场中的权力作为、培育开放而健康的影视产业。一句话,如果一切能以“好作品”说话,明星名气上的溢出效应自然会归于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