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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新华社播发了《一年仅居民生活电费就“附加”了270亿元?》的报道。记者调查发现,在关涉民生的水、电、汽油价格中,附加费现象普遍存在,且各地标准不同,项目易增难减。针对各类附加费的质疑,财政部回应称,下一步,我国将清理规范民生资源“附加费”在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于未列入财政部目录清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11月17日《长沙晚报》)
其实,对于无孔不入的附加费,大家或多或少都有耳闻,只是大多“只闻其名,不见真容”。长期以来,人们也早已习惯了一些掺杂有各种附加费的民生费用价格。此次乍一听说,一年仅居民电费就附加了270亿元,或许会大吃一惊,但分摊到全国每人身上,也只有20元钱,似乎并不让人“肉疼”。与较淡定的民意相比,财政部高调表态“公民有权拒缴清单外费用”,反而多少有些高估了大家的维权热情,有人甚至称其“不食人间烟火”。
常有人开玩笑说,如果全国人民给我1分钱,我将成为千万富翁。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也可以解释“有权拒缴”可能陷入的困境。既然只是多掏了1分钱,又何必多事呢?人们精打细算过日子,自然也想降低开支,但是一来,缴费单多半不显示具体的附加收费,让缴费者难以察觉;二来,即便有所察觉,面对数额并不大的附加费,又有几个人愿意承担拒缴可能带来的风险?水、电、汽油本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人们担心,如果因为贸然行使“拒缴”的权利,导致断水、断电、断油,这样的成本恐怕很难有人耗得起。加之以前,也有一些垄断民生资源的企业因为消费者拒缴就擅自中断服务的前车之鉴,“有权拒缴”的提法,极有可能知易行难,难以落实。
这就好比,让人上山打虎,却只给他发一把铅笔刀。居民面对水、电、油这样的大老虎,往往底气不足,不逃跑就算好的了,遑论上前与虎理论。就此而言,在清理整顿未见成效之前,想通过民众的拒缴,来推动对民生资源附加费的清理,也许并不合时宜。一来,公共产品定价充满随意性,又缺少制度约束,“来钱容易,花钱方便”,不断滋生的收费冲动不仅可能抵消掉“有权拒缴”的效力,而且会促使其另立名目,继续与民争利。二来,一些附加费征收日久,支出缺少透明度等,存在更深层次的问题,不排除寄生有既得利益集团,而铲除这些老虎,却不是“有权拒缴”能够解决的。
所以,“有权拒缴”固然是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也理应鼓励,但在此之前,尚需做好诸多准备。一方面,在清理规范附加费伊始,要畅通投诉渠道,用鼓励公众积极举报等温和的方式来回避拒缴带来的困扰。比如,可以效仿商家的一些做法,对于反映属实的投诉“假一罚十”。我们可以待乱收费查清后,将多征收的费用加倍返还给消费者。另一方面,应给公众一个明明白白的清单,每月收费不能就给一个笼统的数,其中包含有什么内容,都应该附在缴费单上,而不是等到有疑问才去回应。
而且,要想被公众认可,让其有与民生资源企业协商甚至拒缴的底气,更重要的还是要驯服桀骜的“老虎”。除了引进市场竞争,打破一些民生领域企业的垄断之外,还应该收紧行政收费设立权,健全公共产品市场化定价。剪掉“老虎”的爪牙之后,要通过合法性审查严格把关新附加费的设立,评估使用效率,让清单内的收费项目在整顿之后不再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