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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消息,我国“驾考”将改革。24日,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调研车驾管工作,在听取检测站、驾校、私家车主代表意见时表示,将在全面深入推进车检改革的同时,推动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改革。公安部正在组织调研论证,争取尽快形成改革具体措施。人们期盼已久的驾照自学自考,或许在此轮改革中有所突破。
(相关新闻见今日本报A03版)
从法理上讲,《交通安全法》只是规定“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并没有禁止个人开展驾驶培训;《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也只是规定“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的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没有强制要求申请人先到驾校接受培训,然后考试;2010年4月1日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申请条件”包括年龄和身体条件两项内容,并不包括是否经过驾驶员培训学校培训;而且,我国《行政许可法》五十四条也明文规定,行政机关或行业组织“不得组织强制性的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显然,个人申请驾考,必须通过驾校考试,与我国现行诸多法律相悖。
现在的情况是,在打破驾考垄断,尝试着驾照自学自考方面,我国不少地方早就开了制度性的口子。譬如2007年,深圳市民樵彬状告车管所,挑战驾校强制培训制度。深圳车管所终于对樵彬的申请开了绿灯,使樵彬成为我国以散学名义申请驾照考试的第一人。从去年12月17日开始,深圳又推出了个人申请驾考申领驾驶证网上报名预约系统,按照报名顺序获取名额。市民可以通过自学理论和找老驾驶员学习驾驶技术后,直接到车管所参加驾考,合格后即可获得驾照。还有,在2008年,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就明确表示,个人可以不经过驾校申请考领机动车驾驶证。既然深圳、广州等地能放开个人申请驾考,全国其他地方就没有理由不放开。
当然,完全开放个人申请驾考,也会带来一些负面效应,比如交通秩序与安全问题的保障;更有论者担心,目前驾培市场确实问题多多,但是,放开“自学考驾照”显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相反,它只会让问题更加严重,让驾驶员培训更加混乱。我想,这些担心与忧虑完全是杞人忧天。要解决这些问题,其实并不难:一是,只有通过理论考试,方能在教练的陪同下上路学车,二是各级政府不妨在城市郊区,单独划出一个相对闲置路段,供学员学习;三要加强日常监管。做到这些,就不必对自行学车带来的安全隐患瞎操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