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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圣祥:唯有动真格控烟条例才不是“纸老虎”
//www.workercn.cn2014-11-26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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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计生委日前起草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送审稿明确,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体育、健身场馆的室外观众座席、赛场区域;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区域等也全面禁止吸烟。送审稿规定,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对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节目中的吸烟镜头进行监督管理,违者最高罚款3万元(11月25日新华网)。

  控烟,在中国已经说了N年,从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2006年在我国正式生效算起,也有8年光景。然而,经过这么多年努力,全面控烟在中国仍然举步维艰。比如深圳早在1998年就出台了全国第一个地方性控烟法规,但直至去年修订条例提高罚款额度之前,竟然没有开出过一张罚单。正在征求意见的首部控烟条例,无疑承担着推动控烟迈出实质性步伐的公众期待。

  粗读送审稿全文,关键词有这样几个:一是公共场所——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烟;二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室内室外皆禁烟,严禁向未成年人售烟;三是烟盒——图形警示面积不得小于包装面积二分之一;四是影视剧——影视剧及其他节目播放吸烟镜头最高罚3万元,或被停业整顿;五是广告——禁止所有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六是带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医务人员应当带头控烟;七是重罚——个人最高罚500元,单位最高罚3万元。

  平心而论,控烟条例送审稿已经规定得相当全面,但舆论关注的焦点,似乎并不在条例本身,而在于条例是否会成为“纸老虎”。控烟当然需要系统而规范的条例,但更需要严格而有效的落实。换句话说,在给“如何控烟”选择答案之前,首先要明确的是“要不要控烟”的答案。“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控烟条例是“科学立法”,这是前提;有效落实则是“严格执法”,这是关键。因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这么多年控烟下来,烟民数量依然不降反升,“骷髅头”依然没能上烟盒,烟草广告和赞助依然在打“擦边球”,“降焦减害”研究依然能评“烟草院士”,多地禁烟罚单依然受制于“零的突破”……追问控烟阻力所在,无外乎烟草产业的税收贡献,以及暴利背后的既得利益群体。

  要想控烟条例不成一纸空文,关键要破除烟草既得利益。动真格地控烟,势必意味着烟草产业的萎缩,意味着借烟发财的既得利益失势,意味着烟草税收贡献不再——这一切,没有决心与魄力,控烟难免成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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