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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大理市照光寺在微博发帖向当地政府相关领导道歉,称“自申请欲接通一公里森林防火通道以来,时日达三年有余,至今虽仍未接通,却给相关部门带来许多麻烦和不良影响,故公开致歉。”昨晚,寺庙所在地的湾桥镇政府方面向南都记者证实此事,但未予置评。大理市委宣传部则称,照光寺未按正常流程擅自修路违反相关规定。至于其道歉的做法及政府后续处理,还有待了解。(11月27日《南方都市报》)
与其说这是一封致歉信,不如说这是一则“抗议书”。防火通道申请了三年未接通,自行施工三个小时即被有关部门叫停,行政权力“乱作为”的迹象昭然若揭。当地政府称之所以不批准古寺修建防火通道,是因为生态环境保护,笔者想问一句:长期的系统性生态环境保护和亟需的“生命通道”对比,孰重孰轻?
其实,防火通道与生态保护绝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偌大一座青山,可藏千年古寺,难道就容不下一公里的小路?再者说了,如果真的是“环保重地不可破坏”,当地政府部门在古寺最初申请时,为何不明确无误地答复,以备其设定其他方案?几年前寺僧申请修路之时,相关领导让过两年再说,这明显是在推脱责任。
防火通道的重要性已经毋庸赘言,称其为“生命通道”一点也不为过。按照制度架设的本意,政府相关审批部门应该是防火通道的监督建设、推进者才对。由古寺僧众发现防火通道的不足,当地消防部门就已经“慢了半拍”,此时应该积极履行职责,为消防通道的建设落地提供政策资源支持才对。不仅没有积极履行职责,反而百般拖延,直至叫停施工,此中内情令人浮想联翩——莫不是真如公众所言,没有给这些领导“进贡”到位,才导致“事难办”?
行政审批的本意是权衡各方利弊,维护公共利益,但在此处,行政权力却阻碍了“生命通道”建设,想来令人后怕。“过两年再说”、“生态环境保护”都是说辞,行政权力的乱用才是问题的关键。千年古寺、致歉信,若无这些新闻因素,行政乱作为的情况不知道还要悄然存在多久。在反思具体个案的同时,还应反思:在日常生活中,还有多少因行政乱作为引起的安全隐患?在已经发生的恶性火灾事件中,还有多少有“人祸”的影子。
防火通道三年修不通,却还落至申请者上网致歉的境地,想来很悲哀。事实上,更该道歉的是行政乱作为的当地政府部门。时至今日,除了尽快落实消防通道建设外,还应该清查此事背后的不作为或者乱作为权力魅影,只有将消防通道建设审批的权力关进笼子里,才不至于埋下火灾伤亡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