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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西流:社会歧视是防艾最大敌人
张西流 //www.workercn.cn2014-12-01来源: 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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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日是世界艾滋病日,据北京市卫计委28日通报,今年1至10月,全市新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病人2932例,较去年同期增长了21.3%。其中经性传播2794例,占95.3%,其中男男同性传播占73.5%。(11月29日《北京青年报》)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10月底,全国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49.2万例,存活的感染者和病人38.3万例。而北京最新数据显示,今年1至10月,全市新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2932例,较去年同期增长了21.3%。可见,艾滋病的传播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防艾工作依然任重道远。然而,公众对艾滋病的恐惧心理和严重的社会歧视,正在成为人类应对艾滋病的最大敌人。

  艾滋病病毒只会通过三种途径传播,即血液、母婴和性行为,日常的接触并不会让人感染艾滋病毒,这是一个基本常识。问题是,不仅普通群众大都不懂得这个基本常识,就连一些政府部门,也经常做出违反基本常识的行为。比如,商务部起草的《沐浴业管理办法》规定,“沐浴场所应在显著位置设立禁止性病、艾滋病患者入浴的警示标志”,明显存在“防艾过当”之嫌。特别是,公共管理“防艾过当”,势必会对社会造成误导,也势必会加重公众对艾滋病的恐惧和歧视。

  事实上,艾滋病不再像刚发现时那么可怕,它就像糖尿病、高血压一样,通过吃药能完全控制住。但一旦感染,需终身吃药。可见,艾滋病患者,不管是通过何种途径感染的,都是人生中的一大不幸,社会理应给予他们特别的关爱和保护;更重要的是,他们也是公民,人身权利同样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相反,一些歧视性的“防艾过当”行为,可能会导致部分艾滋病患者,故意隐瞒病情,给社会带来传播隐患。

  在去年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习近平强调:“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关系人民生命健康、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这足以证明了该项工作的紧迫性。然而,防治艾滋病是个综合性极强的工程,需要全社会各个层面的通力合作,如果光靠医疗机构的专业防治,显然只是最基础的一步。如果全社会都把关口前移,让社会关爱无处不在,那才是最根本的一步。特别是,消除社会歧视,是防治艾滋病的关键一步。

  一直以来,我们都在提倡“关心艾滋、全民参与”的理念与口号,可是很多人并没有真正用心投入,全情付出。假如我们都能像武大教授桂希恩那样,把艾滋病人带到家里同吃同住,都似著名演员濮存昕那样为艾滋病人捐款捐物、义务宣传,彰显爱心真诚,那么,艾滋病患者就不刽被隔离、被孤立和被歧视。因此,首先应把艾滋病病人当正常人,其次是当亲人,不让他们在饱受着病魔摧残的同时,还遭受着歧视的冷眼,让他们和大家一起向往阳光,得到关爱,共同拥抱社会文明进步、人间幸福温馨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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