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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等6个文件。会议指出,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实施这项改革,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是为基层公务员办好事、办实事,一定要把好事办好。(12月3日《长沙晚报》)
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直观一点的解释就是,只要你工作年限够长,能力和表现合乎要求,普通公务员也可能通过提高职级来增加收入,“甚至可能比县长工资还高”。对广大基层公务员来讲,这无疑是一大利好消息。但作为观察者,看待职级并行这项改革,却不应是“涨工资”那么简单。
相关统计显示, 目前我国公务员队伍中,有超过90%的公务员属于科员及科员以下职务,有60%是在县级以下政府机关。由于领导职位有限,大部分公务员职务晋升通道趋窄,一些人工作一辈子还有可能在副科级打转,晋升无望,由此衍生出来了一种“副科病”。这种病症有轻有重,轻者可能只是缺少干事动力,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坐等退休。有的担心闲着,还可以搞搞副业。病重的则是看着自己池子里没多少油水,就想着“自力更生”,利用手上权力寻租开源,小官巨腐很多从中而来。
而且,在单一晋升渠道下,职务大小不仅绑架了公务员职级,还与各种待遇直接挂钩。什么职务享受什么样的待遇,而普通公务员,如果没能通过职务晋升的独木桥,那么想要获得与其工作努力程度匹配的待遇则会比较艰难。于是,“做官”就成了一些公务员想要实现自我价值,获得更高收入的必选项,尤其对县以下机关而言,“官帽”僧多粥少,竞争更是激烈,其中就可能滋生跑官卖官等违法违纪行为。
就此而言,职级并行改革,可以被视作为基层公务员晋升减压的有益尝试。比方说,一个科级单位,如果除了少数领导职务外,还有一定数量的享受科级待遇的普通公务员,那么相应级别待遇就可以达到稀释,没有那么多灰色附加值,也就以另一种方式增加了收入的透明度。能力突出则晋升职级、增加收入,如此不仅可以调动基层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而且也可以助推公务员岗位凸显职业属性。
所以,职级并行,并非只是公务员涨工资那么简单。一方面,通过改革,基层公务员工资要涨得合理。职级提升并非公务员的普惠性福利,它也该是一种按劳分配。而之中的判定标准,则需要更多配套细化,比如,改革目前单一的职级晋升序列,将公务员分类管理。再比如,调整公务员薪资结构,增加透明度,让薪资从职务主导逐渐向职级主导方向转变等。
另一方面,公务员队伍有进有出,应该是职级并行改革的前提。作为人社部批准的全国聘任制公务员制度试点,深圳早些年便推行了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工资待遇不再与行政职务级别挂钩。而对所有新进入行政机关的公务员,一律实行聘任制。然而,据悉,近几年,深圳通过招聘的公务员超过了3200名,却无一人被解聘。所以,这难免让人担忧,在公务员普遍是“铁饭碗”的大背景下,落实好职级晋升政策还有很多事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