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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 辉:以呼格案为镜尊重司法规律
//www.workercn.cn2014-12-16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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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5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会上,媒体对该案件下一步追责问题较为关注,新闻发言人李生晨给予初步解答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已责成有关部门成立调查组对错案责任问题进行调查

  对李三仁、尚爱云夫妇来说,儿子有没有作案这一疑团,自儿子被抓之日起就一直萦绕在心头,等再审这一天已经等了18年。如今,再审结果已经水落石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严防冤假错案再现的今天,法院在尊重事实、尊重法律的基础上,依法给出了一个公正的答案。

  案件的再审结果无法挽回已经逝去的生命,也难以弥补曾经给呼格吉勒图亲人带来的伤害。但案件再审是为了向呼格吉勒图及其亲人负责、向社会负责、向历史负责、向法律负责,这毕竟关系到呼格吉勒图之死冤还是不冤。

  实践一再证明,不尊重客观规律,必将付出代价。跟其他事物一样,审判工作有着自身的客观规律:审判权应当依法独立行使,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18年前,这一从案发到执行死刑仅用62天的呼格吉勒图案,存在着有悖于审判规律的情形。

  最关键的是证据意识不够。此案备受争议,除了另有真凶冒出来之外,还在于关键证据被忽略导致犯罪事实存疑:从受害人体内提取的凶手精斑没有进行DNA鉴定。而且,在呼格吉勒图当年的有罪供述中,有着违背常理的供述没有查实、排除:案发时公厕内黑灯瞎火,呼格吉勒图却能供述出被害人穿的是牛仔裤、系的皮带是向左插的,皮带上还有两个金属扣子。直接证据缺乏,被告人供述明显存在不合理成分,能够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链就难以形成;赖以证明犯罪的证据存疑,由此形成的案件事实就存疑,判决结果遭受质疑就在情理之中。

  再审结果显示,呼格吉勒图之死就是一件冤案所导致的错杀,需要有人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人死不能复生,迟到的正义、即将启动的错案问责以及国家赔偿或许能告慰呼格在天之灵,但是此案带来的警示必须受到重视:审判工作必须尊重司法规律,用证据决定事实,依法独立审判。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启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篇章,确保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体制机制正在建立健全,法官的责任主体地位正在形成。法官真正手握生死大权后,要敢于排除一切干扰,对所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铁案。不尊重司法规律,司法就会铸成错误,呼格吉勒图案就是一面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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