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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九月,《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高考改革的讯号即已释放,昨日,教育部也进一步推出高考改革的配套方案,其中除明确不再“一考定终身”外,将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录取的参考,成为高考改革新亮点及舆论关注点。
一直以来,“唯分数论”和一考定终身的高考制度备受诟病,如何进行制度改革以确保人才选拔的公平与科学已讨论多年,甚至许多省份城市也在积极做试点先行。而对于高考录取加入综合素质评价做参考,其实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早在2007年,广东、山东、海南和宁夏4省区就将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记入档案,供高校招生录取参考,但由于并未上升到制度层面,影响力和成效也十分有限。
而今,综合素质的五个方面将被列为高校录取参考内容,意味着针对综合素质的考察存在高低优劣之分。但除了方案提及的确保综合素质评比及入档程序的公开公平外,针对综合素质评价涉及的五个方面所占比例及评价标准的细则尚未推出,舆论对此的议论也最大。
在五项评价中,学业水平算是高考常规操作,也是最易量化的指标,而另外四项如何展开就显得极为棘手。如果依旧引入量化的评比标准就意味着,综合素质评价仍然是依托分数才能一决高下来进行操作,那么破除“唯分数论”的设想就化作了一句空谈。另一方面,既然是综合素质,单纯这五个方面是否足够科学,是否足够全面也尚且值得商榷。更何况,对于综合素质的评价,往往见诸细微之处,更多时候还需要付诸实施,以行动作为检测标准。但对于一个素来习惯以量化标准,以“分数”和“升学率”为追求的中学教学体系来说,是否真的有足够的师资力量及水平,做到科学、客观、全面地顾及到所有学生的综合素养的培养及评价?高考的压力下,学生们是否真有闲情逸致将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当作重要辅助,在应试教育的体制下做个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
再之,对于综合素质中“艺术素养”所涉及的吹拉弹唱等内容,大多建立在一定专业学习的基础上,也就是说,“艺术素养”的背后其实是家庭经济实力的竞争。在某种程度上,这对于西部落后地区,以及家庭贫困的学生,就是一种欠公平的评比内容。
高考不再停留在单一的纸笔考试的“测试”层次,转而依托多元的“评价体系”,是教育理念的革新和进步。怎么让好的初衷一以贯之地贯穿于改革的每一个步骤,方案标准的每一个细节,实现公平的多元人才选拔,很多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