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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四川省西充县某村,200余位村民用写“联名信”的方式,欲将村里一位患有艾滋病的8岁男童驱离出村。“通过召开群众会,大家一致要求有关部门对坤坤进行隔离防治,(让他)离开这个村庄,保障全村群众及儿童的健康。”村长何其在村民小组会上说。(12月17日人民网)
一个年仅8岁的孩子,因为患有艾滋,竟然要遭遇全村的联名驱逐,这不仅让人想起日前那个同样被关注的自闭症孩子,因为在课堂上存在扰乱课堂行为和威胁性语言等问题,同样遭遇了来自其他孩子的家长和学校的“驱逐”。
这个叫坤坤的孩子,相较于患有自闭症的阿文,无疑是更不幸的。无从知道这个在目睹203位村民在“联名信”上签下了名字,按下手印的孩子,在飞奔到家后,有着什么样的绝望,相较于其可怜的身世,如今所遭遇的“驱逐”,更是让人痛心的个人悲惨。
从被驱逐的自闭症阿文和艾滋男童坤坤事件中,我们都能从中发现因常识缺乏所带来的偏见困境,这种因常识缺失而来的偏见,往往比绝症还让人绝望。但是回过头来想,任何对阿文同班同学家长的诘责,或是对坤坤所在村村民的谴责,似乎都是苍白无力的,在坤坤所在的乡村,并不是因为村民铁石心肠,许多村民对不幸的坤坤,都表达了同情和怜惜,这种联名驱逐,或许真的是基于个体理性下的不得已,这在大多数时候,其实也是大多数人的下意识。一个不一定恰当的假设是,如果你是其中的当事人,你又当做出如何的抉择呢?你会让自己的孩子与时不时地表现出异常行为的孩子成为同学吗?你会让自己的孩子与有着艾滋疾患的坤坤成为儿时的玩伴吗?
正如当地的乡长所言,坤坤作为西充县某村的一员,本就有着同普通村民一样平等的权利,不管是受教育的权利还是其他权利。但这种权利愿景的实现,实在非一日之功,而偏见的根深蒂固,肯定也不是一时一会所能纠偏的,但是对于遭遇被驱逐的自闭症和艾滋病孩子,在现代文明之下,他们不应该是束手无策或是绝望无助。他们应该得到来自制度范畴内的权利救济,或者说应该得到公共权力的帮扶。
公共权力的存在价值,就在于提高社会全民福祉,实现最广泛的公平和正义。对于因疾病而弱势的孩子来说,尤其是在如此无助的时候,应该得到可能的权利救济。对自闭症阿文来说,来自政府的权利救济,应该是可以让他得到更合适的教育环境,而对患有艾滋病的坤坤来说,来自金钱上的帮扶,显然已经难以让他实现个人的生存权利和尊严,那么就应该得到更合适的生活安置,能够在没有歧视和驱逐的环境中长大。
好消息是,在遭遇被驱逐后,当地乡政府已经开始着力为坤坤找到一个可以收容的机构,让坤坤得到更全面的治疗和教育。当然,从长远来看,更值得希冀的愿景是,常识普及下的权利平等,让坤坤这样的不幸孩子,得到从“艾”到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