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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顺利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临泉县成立了不良贷款清收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县开展不良贷款清收。县长亲自挂帅,纪检、组织、公检法等有关负责人参与。县政府向各乡镇、村庄下达催贷任务,完不成任务将被停职免职,学校老师也被发动起来追贷。拒不还贷的欠贷人将被停发养老金、低保,甚至被拘留。(12月29日新华网)
贷款不还,诚然可耻,但政府追债未必光荣。乍一看,临泉县政府动员全县讨债,是在打击“老赖”,维护诚信,主持正义。可仔细分析却发现,除了主政者狂热的政绩冲动,和“诚信、正义”没有丁点关系。
不良贷款是银行经营过程中必然会产生的现象。农村信用社有不良贷款,其他银行一样也有不良贷款。如果县政府真的要充当正义的守护神,那就应该把辖区内所有银行的不良贷款一起清收,而不是选择性清收。临泉县政府之所仅清收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只是为了完成农村信用社改制农村商业银行的任务。全县动员追贷不过是被政绩冲昏头的县太爷一手导演的闹剧。
扭曲的政绩观让一县之长将依法行政完全置之脑后,捡起了“人治”的陈旧逻辑。诚如一位律师所言,政府利用行政手段干预民事纠纷,没有法律依据,超出了政府职权范围,属于滥用行政职权。所有的行政资源在权力的强制下被全部调动起来,可惜这些行政资源不是民众服务,而是为一人服务。行政资源的充分调动,造成的不是高效利用而是高级浪费。
从结果上看,政府进行不良贷款清收,短期内也许减少了不良贷款的量,但长期看,不但无法纠正贷款不还的违约行为,反而会进一步增加信用社的不良贷款。信用社作为金融市场主体,有责任,有义务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抵押物价值等等进行评估,控制不良贷款风险。如果出现不良贷款,金融机构要自行担责,自行解决,而非寻找种种借口借助于行政力量强制清收。
一旦权力介入,金融机构就会形成习惯性“依赖”。既然无论情况多么糟糕,都有政府出来收拾烂摊子,信用社有什么动力为改变现状而尽责呢?政府清收不良贷款的结果就是信用社主动放松控制经营风险的力度。原本必须进行的各种评估要么成为形式,要么完全没有。在这种情况下不良贷款怎么可能不增加?
事小理大。小小的政府追贷行为折射出基层官吏对政府和市场边界的模糊认识。划分政府和市场的边界之所以一再被强调,就是为了防止政府的不当行为造成市场的扭曲。然而,知难行易。政府总是在“正义”的外衣下屡屡跨越边界,酿就“意外”之恶,主动作为异化为不当作为。全县动员追贷不过一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