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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 哲:是专车服务违法还是管理思维滞后
//www.workercn.cn2015-01-08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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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沈阳、南京、上海等地之后,北京也将新近出现的“专车服务”认定为非法营运。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新闻发言人表示,目前执法人员查到的所有使用滴滴打车、易到以及快的打车软件来提供专车服务,全部属于“黑车”运营。

  专车服务是年内国内各大城市出现的一种新的交通营运方式,它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出租车,但发挥着和出租车同样的功能。专车服务定位比较高端,车辆品质和运营价格都高于一般出租车,既是对现有出租车市场的一种补充,也可以看作是一种冲击。如何对专车服务进行定性,确实是一个问题。

  对管理者来说,将专车服务定位为非法,理由应该是充足的,也可以说于法有据。一方面,专车服务对现有出租车行业冲击强烈,上海、沈阳等地出现出租车罢运事件,与此有关;另一方面,专车在购买税负和管理规则等方面,相对现有出租车确实有优势,占了便宜。但一个在市场上已经得到相当认同的新事物,在管理者眼中立即就定性为非法,这个矛盾让问题不那么简单,到底是管理者错了,还是专车服务错了?

  让我们先来看看市场需求。目前大城市出租车市场的主要矛盾,莫过于打车难,特别是交通高峰时刻,打车简直“难于上青天”。造成这一矛盾的主要原因,是延续多年的出租车垄断专营模式,出租车经营黑幕,媒体多有报道,改革出租车行业运营模式和管理模式,早是社会热盼。现有的管理模式,没能解决供需矛盾,却又对市场自发解决矛盾的方式当头棒喝,未免过于简单武断。

  我们也可以来比较一下国际经验。我国现行的“巡游类”出租车是最古老的一种服务方式,其扎堆拥堵、空驶率高、等车时间难以估计等弊端早已显现。欧美国家目前普遍采用“巡游类”和“呼叫类”相结合的业务模式,“专车服务”这种新模式并不新鲜。有的国家,甚至已将私家车拼车APP合法化,目的就是整合调配汽车和驾驶员等资源,提高市民出行效率,解决大城市交通病。这种与时俱进的管理思维,我们何不借鉴?

  我们再来分析一下认定专车服务非法的理由。一是乘客的顾虑,比如司机资质、维权问题、出现事故的责任承担等。二是出租车群体的反对,认为专车构成不公平竞争。第一个问题,其实可以通过将专车服务纳入正常管理解决,这肯定增加了管理负担,但总比简单认定非法却又禁不了市场需求要好。第二个问题,关键不在专车服务制造了不公平,而在传统营运模式对出租车司机本身就不公平,需要改革。

  出租车市场,肯定不是一个完全竞争市场,所以需要政府的特殊管理。目前最主要的问题,是对这个市场的管理和改革滞后于社会需求和社会发展,让从业者和乘客都充满怨气。专车服务作为一个市场的自发调节力量,确实有纳入规范管理的必要,为所有从业者提供公平环境。但管理的出发点,是适应社会需求,解决社会问题,而不是抱着陈旧的管理思维和管理法规,简单套在新事物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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