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执法司法考核指标可以有,但前提是必须科学、合理。取消不合理的考核项目,是所有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都应去践行的,在落实这一决定时应防止“指标”变装重现。
中央政法委20日要求,今年,中央政法各单位和各地政法机关要对各类执法司法考核指标进行全面清理,坚决取消刑事拘留数、批捕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结案率等不合理的考核项目。而就在上月底,最高法院也决定取消对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考核排名。
执法司法考核指标本是一个中性词。史学家黄仁宇在替中国把脉之后,给出了一个著名的论断:中国生病的原因无关道德和个人因素,而是在技术上不能实现“数目字管理”。今日之中国,这“数”那“率”早已融入到执法司法的各个环节之中。但“数目字管理”的内核在于“通过数字化的方式或数学的手段进行精确或较为精确之管理”。“数字”本是手段,“科学、合理的数字”才是关键。
执法司法考核指标可以有,但前提是必须科学、合理。诸如刑事拘留数、批捕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结案率等指标,放在执法司法领域,就不尽合理。社会治安状况并不是拘留数越多越好、批捕率越高越好。相反,正因为有这些“指标”的压力,一些地方反而忧心本辖区治安太好而导致案件数量太少。中原某地,还曾传出有派出所花钱雇民工蹲拘留所,并无中生有造出假案来完成“拘留数”这一指标。还有些警察精于“计算”,知道办案不可“一网打尽”、最好“抓大放小”“放水养鱼”,以便年年都有案件可破,完成“指标”可期。
“命案必破”是另一个曾引发巨大争议的司法指标要求。比如,据报道,2004年之前某省命案侦破率只有60%左右。2010年,该省命案侦破率达到了97.57%,命案综合侦破成绩连续7年位居全国第一。但这个“看上去很美”的数字背后,是否存在、或存在多少冤假错案都未可知。从近年来陆续被平冤的错案来看,事后反思都指向了侦查阶段的“命案必破”。鉴于此,河南省公安厅去年初曾下发通知,废除“破案率”等指标,改“命案必破”为“命案一起都不能错”。
废除不合理的执法司法指标,是所有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都应当去践行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决定对现有执法司法指标进行全面清理,有助于确保“法制统一”原则在全国的实现。
取消不合理的执法司法考核项目是众望所归,在落实这一决定时,应防止“指标”的变装重现。在“大数据”时代,执法数据和司法数据将被重新定位和利用,也必将大大提升我们认识执法规律和司法规律的效率。只不过,这时的“数据”将不再是体现官员政绩的亮丽外衣,而是执法司法随社会发展不断完善与改进的重要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