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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凌晨,北京西城区德胜门内大街93号院的一处民宅因房主偷挖地下室发生坍塌,导致路陷屋塌事故。经过3天的抢修,大坑已基本回填,施工占用半条非机动车道,甩站公交车暂未恢复。据了解,93号院业主李宝俊是徐州市人大代表,曾在去年因违规施工被处罚,此次挖地下室没有相关手续,属于违规施工。(1月28日《北京晨报》)
在皇城根下“深挖洞”,挖出了一个霸气侧漏的董事长,胆大妄为的人大代表,可不是广大网民在意淫抹黑,端的是一个腹黑董事长、人大代表自爆违法的典型故事,倒是由于在自己宅子里“深挖洞”惹祸而大白于天下,实在是超越了网民们以往的经验。
如今,大可不必花时间、费工夫去猜测“深挖洞”的离奇动机。或许在宅子主人的心里,“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可进”的法谚扎根太深,“我的地盘我做主”,“挖洞”有什么大不了?物权持有人的任性,加上董事长、人大代表的名头壮胆,才有了不顾一切的“深挖洞”。至于说“深挖洞”要干嘛,主人不说,只好任由网民们自由发挥了,可能像元芳说的那样,“此事有蹊跷”。
让人更为匪夷所思的是,在业主“深挖洞”之前,对房屋就动过手脚。早在2010年的时候,业主翻盖过房屋,却不曾跟西城区文化委员会和规划局联系,没有取得翻盖和修复的相关手续。而且,去年7月,相关部门因私挖地下室一事也约谈过业主。附近居民多次打过城管热线举报,同样一直没有反应。与此相比,2012年2月参选香港特首的唐英年,虽然行情被普遍看好,其间有媒体披露,他的住宅地库涉嫌违章,唐英年不得不公开道歉,给当时他的竞选带来了一定影响。
同样是在自己的深宅大院里“深挖洞”,一个是“挖洞”出状况而自爆,一个是挖出的洞木已成舟却依然被爆,两相比较,足以说明,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许多违法违规的行为,常常会被盖得严严实实密不透风,等到“深挖洞”挖得离谱才受到切实的关注,才被迫罢手,用“亡羊补牢犹未晚矣”来搪塞,真的说不过去。
一个身家过亿的董事长,而且是人大代表,在“深挖洞”之前既不主动走程序,还刻意躲避监管,私下施工,造成了公共利益的损害,不由得要问,到底是财大气粗无视法律法规,还是人大代表的身份变成了有些人自以为是的“金钟罩护身符”?另外,是不是相关管理部门没有及时跟进监督,给违法违规留下了有机可乘的缺口?从结果来看,答案不言而喻。
事实上,光靠腹黑的业主自爆,有时候黄花菜也会凉的,社会治理还得提倡多方参与,不然的话,墙里挖洞墙外受损的事件,将会屡见不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