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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平台提供者,微信团队握有最便捷、最可行的“打抄”手段。希望微信团队的最新态度和举措,能真的成为一把杀向抄袭现象的利剑。
2月1日,新华社连发三篇文章痛批微信抄袭;当日稍晚,微信官方信息发布平台“微信派”做出回应,强调微信运营团队对于抄袭现象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并将推出新的“打抄”措施。
新华社的三篇文章中,对微信抄袭现象进行了详尽的总结和激烈的控诉。作为一家权威而端庄的官方媒体,以如此激烈的姿态表达愤怒,对于新华社而言颇不寻常。
一个可能的原因是,随着媒体生态的剧烈变化,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官方媒体,都纷纷尝试新媒体转型,并初尝成功的果实,各自旗下的多个微信公号,也已经成为粉丝众多、影响广泛的“大号”。但与此同时,这些微信公号上的原创作品,也成为其他微信公号抄袭的重要来源。于是,新华社此时出手,既是主持公道,也是自我维权,态度自然会比平时激烈一点。
权威官媒参与微信维权当然是好事:上午发文痛批,下午就得到微信官方回应,恐怕是只有新华社、人民日报级别的媒体才能得到的重视。但是必须看到,不管官媒的发威多么有效,也不管微信团队的回应多么及时,打击微信抄袭现象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不得不承认,中国的网络环境,从其初生之日便带有强烈的不尊重原创的先天基因,在“分享”名义下形成的对免费内容的极度依赖,间接承认了巧取豪夺行为的正当性。当这种悖谬的现实与贪婪的牟利欲望合流,抄袭、侵权也就成了大言不惭又畅行无阻的普遍现象。
其实,对微信公号的正常订阅、转发,完全不妨碍其原创内容的广泛传播,也与网络传播的分享观念毫不矛盾。“大老虎”周永康落马信息公布之后,本报评论公号“团结湖参考”最先发声,一个当时订阅数尚未过万的公号,其后台可见的单篇文章阅读数瞬间突破百万,即印证了新媒体传播的独特规律,也证实了在尊重版权的前提下,完全可以实现优秀原创内容的广泛传播。不幸的是,当“团参”以自身努力形成巨大影响,也就成了窃贼们觊觎的目标,呕心沥血之作被稍作剪裁,就成了其他公号的“原创”。而一旦试图维权,却发现成本高昂到令人却步。
尊重知识产权的一般意义,已经成为不言而喻的常识。而对于媒体的特殊意义在于,随着微博、微信的普及,我们似乎已经进入一个“人人皆是记者”的自媒体时代。但随着时间的演进,自媒体的不足之处也逐渐显露,即当某些重要事件发生时,对某些核心信源的抵近接触,对事件真相的深入调查、挖掘,对事件意义的深度解读,仍然需要专业媒体机构才能实现。而随着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形态的式微,微博、微信或其他更新的媒体形态,将成为机构媒体新的传播渠道和生长点。如果在这些新的尝试中,原创作品依然得不到有效保护,则机构媒体将再次失去转型的机会。一家媒体的成败存亡或不足惜,但若机构媒体面临全线危机,则未来的舆论生态也将面临重大缺失。
在对新华社的回应中,微信团队已经表态要“向抄袭‘亮剑’”,并在原有举报措施基础上,增加了新的“原创声明”环节。作为平台提供者,微信团队握有最便捷、最可行的“打抄”手段。希望微信团队的最新态度和举措,能真的成为一把杀向抄袭现象的利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