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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集团进口酒业务部2月9日被曝在云南举办奢侈品酒会,一顿喝掉数万元红酒,且住宿和餐饮严重超标。中粮集团子公司中国食品有限公司回应新京报称,经过公司调查了解,此次活动属正常的商业活动,会议预算12万元,合乎八项规定精神。(2月10日《新京报》)
这是一场豪华盛宴,喝了很多洋酒,开了很多包间,吃了很多大餐。如此庞大的“奢侈酒会”竟然在中粮集团的眼睛里是“合乎规定”的。而正是这种“合乎规定”恰恰是最可怕的。
为了证明自己的行为是合乎规定的,中粮集团甚至表达出了自己的“绝对诚意”,他们拿出了费用清单给记者看,一条条、一项项都是那么的清晰,这些价格加在一起是12万元。而很显然的是这个价格,是不符合常理的。因为,仅仅他们饮用的洋酒就价值20万。明显与支出不符的会议清单是如何出笼的?
这表明一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馋嘴的猫儿就是管不住自己流着哈喇子的嘴巴。你上级不是有规定吗,不是规定什么样的活动费用最高不能超过多少吗?看,我们的会议清单的价格并没有超标。这最起码表明一点,在活动的审批上,我们不能仅仅看预算。这个预算只是一个幌子,预算和实际花销是不同的。这是弄虚作假的手段。
之所以认为是“合乎规定”的,还有另外一个原因,他们说没有违反八项规定。八项规定是针对政府机关的,是针对政府机关吃喝拉撒的。在中粮集团看来,这不是机关行为,这不是公款吃喝,这是商业活动。商业活动自然不应该在八项规定覆盖的范围。比如,这里面有商家的参与,比如这里面有赞助的各种物资,他们并没有把这些也算到会议经费里。问题是中粮集团主导的“奢侈酒会”完全是商业行为吗?中粮集团是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就应该被八项规定覆盖,喝洋酒、开大房,还有高尔夫球场,这符合规定吗?
说白了,这就是打着商业幌子之下的单位行为。最可怕的是,如此豪华盛宴,中粮集团竟然能拿出证据证明是“符合规定”。如果说,这样的行为“符合规定”,那就说明我们规定的标准低了,难不成要逼着高层把“八项规定”改成“九项规定”不成?如果说这个“符合规定”是造假出来的,则说明,我们执行政策出现了严重的肠梗阻现象。按照中粮集团“符合规定”的理论,我想再大的违规活动,都能变成“身份合法”了。只要标准超标就可以推给商业活动;只要费用超标就可以变换手段,把一些开支不写到会议经费里。
制定八项规定的目的,不仅是不让公职单位花公家的钱,还不让花企业的钱,花商家的钱,即使“奢侈酒会”有很多东西是赞助而来的,也是行不通的。打个比方说豪华酒店的住宿费用是3000元,而你搞活动的时候就是500元,这能表明就是合乎规定的吗?这是人家给了你面子而已,给你面子的代价则是今后你要用权力给人家好处。
比“奢侈酒会”更可怕的是“合乎规定”,因为这种“合乎规定”是做了手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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