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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商局披露,佳洁士双效炫白牙膏广告画面中,突出显示的美白效果是后期通过电脑修图软件PS后生成的,并非牙膏的实际使用效果,因此构成虚假广告,并对其开出603万元的罚单。(3月10日 《京华时报》)
“只需一天,牙齿真的白了”“一次刷牙,迅速美白,你也可以”……类似的牙膏广告多少年来不断在各大卫视播出,对于大部分消费者来说,如果使用一次真的有效果,那确实很具诱惑力。不少心动的消费者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洗刷刷”了一下,但刷了半个月也没见变白。
其实,经过一系列的治理,真正完全虚假的广告,很大程度上已经被堵在了消费者视线之外,反倒是这些实际效果被夸大的“掺水”广告,对消费者的误导作用最为明显。一方面,效果怎么样,不是消费者马上能看得见摸得着的;另一方面,大品牌的影响力和媒体的公信力使得被夸大的效果具有隐蔽性,让消费者信以为真,甚至习以为常。类似这样的案例不胜枚举。
代言“腰不酸腿不疼,一口气上五楼不费劲儿”钙片的艺术家李丁在2007年接受采访时表示,下肢无力,走100米就相当累了。
一盒720克的某饼干卖到99元,只因那句可以养胃的广告宣传语。这样一款宣称“供胃病人群使用”的饼干,却没有国家食药监局批准的保健食品的“蓝帽子”标志。《人民日报》微博曾指出,其养胃功效不靠谱,但这一食品至今仍在超市销售。
还有最近因“duangduangduang”、加特效而再次火了的某洗发水,恐怕用过的消费者也不在少数。最终有没有起到防脱的作用、有没有变乌黑浓密,大家心里都有数。之所以被网友恶搞,恐怕也是对这类“掺水”广告的无奈之举。
虽然佳洁士那张603万元的罚单是目前我国针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最大罚单,但是这样的罚款数额,对于一个财年销售额达到5100亿元的宝洁来说,实在是隔靴搔痒。昨天,打开佳洁士的官网,首页上仍是小S那一口PS过的白牙,只不过原来的双效炫白牙膏改名为3d炫白牙膏,广告语换成了“一天显著美白,2周去掉数年牙渍”。
从商家的角度来看,通过广告将企业的品牌效应和经济效应最大化,本无可厚非,但若将实际效果人为“拔高”,不但是对消费者的欺骗,恐怕最终自身也难以在商场立于不败之地。
为何在美国,红牛饮料因为消费者喝了后没长出翅膀就能被罚1300万美元 (宣传语是“红牛给你翅膀”),而在我国,某酸奶却敢打出“喝了能活到99岁”的广告?为何某眼贴已被多次曝光,却仍在广播中滚动播出?为何佳洁士被罚之后发出的声明只字不提道歉,还重申其产品效果?
面对这些形形色色的“掺水”广告,我们不能指望消费者练就一双双 “火眼金睛”去辨别真伪,否则就只能被动地挨坑被骗,监管部门和相关媒体也该拿出自己的社会责任,对这类夸大其词的广告通过防治结合的方式,真正为消费者撑起一把保护伞,同时也还大家一个真实诚信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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