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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要继续完善法律法规,在消费维权的事先、事中和事后监管中,通过多部门联动,提高不良企业的违法成本,进一步探索消费者的公益诉讼模式
每年的3月15日对于消费者来说都是一个好日子,但消费者权益保障不能依赖于3·15,如何才能让“天天3·15”落地,是这些年来的热门议题。在两会期间,也有不少代表委员,就消费者权益保障提出了建议。全国人大代表、长白山管委会主任谢忠岩就呼吁用法律保护老年消费者权益。而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在两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也指出,要积极推进电子商务立法,互联网交易平台也要负责任。网络购物不是法外之地。
从针对存在疏漏之处的老年人消费权益保障,到电子商务立法提上议事日程,一方面说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类消费纠纷一直呈现增长态势。另一方面则凸显出消费纠纷的复杂性。除了老大难的食品安全投诉外,网购投诉近年来增长迅猛,而在新消法实施以后,退一赔三、三包范围扩大至所有商品等条款,赋予消费者更高标准的权益保障,这也就让消费者对此寄予比以往更高的期望。作为消法的具体执行机构,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职能机构也就承担了更重大的责任。
因此,在消费者权益保障上,有关部门必须致力于创新和变革,以期提供更好的消费环境。为给消费者进行监督提供更有力的支持,要让新消法钢牙利齿才能天天3·15。
除了完善立法,使对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惩戒力度不断增强之外,如何善用市场自我规范的力量,也是政府需要着重调研和考量的命题。在强化政府外部监管的同时,须推动企业及行业的道德自律。类似于阿里巴巴之前公开发表的声明,除了就事论事外,也是间接给其他电子商务同行以示范,用公开的信用担保,来换取消费者的认可。
毕竟,政府执法资源是有限的,面对数以百万计的企业,尤其是互联网企业的迅猛发展,以及政府审批制度大力改革,带来小微企业的门槛大幅度降低。单纯依赖执法投入来确保消费者权益还不够。作为市场主体,企业和行业本身就应当及时意识到,消费者权益强化的时代正在来临,随着法治的完善,未来对于消费者的保护力度还会不断提升,企业侵犯消费者要付出的代价也会不断加大,直至无法承受。如果企业要真正存活下来,并做到长远发展,就必须顺应潮流而动,用更为自觉的姿态提升服务和产品质量,同时积极参与到类似于自我声明的集体公关行动中,坦然接受社会各界的评判,最终用行动赢得消费者的信心。
就此而言,让新消法钢牙利齿应多管齐下。政府要善用引导之策,让企业形成更规范的行为准则,自主制定与消费者诉求以及国内国际标准相符的行业范式,通过行业内部的相互约束最终走向共同繁荣。在这个过程中,一批率先体察到时代发展规律的企业,将获得先入者红利,同时也带来优胜劣汰效应,让继续陷在坑蒙拐骗原始阶段的劣币逐渐被驱逐出场,如此也会有利于行业整体发展。
当然要达到这样理想的状态,还需要政府和行业共同努力。政府要鼓励行业协会等市场自治组织的竞争性发展,构建更为紧密有力的行业自律平台。但这也并不意味着政府监管的放松。与此相反,政府要继续完善法律法规,在事先、事中和事后监管中,通过多部门联动,提高不良企业的违法成本,进一步方便消费者提请诉讼,让消费者维权底气更足。如此一来,新消法钢牙利齿方能成为常态,消费者的3·15礼遇也能推及36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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