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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国父”李光耀病重,举世媒体牵挂。大批媒体记者长枪短炮围在李光耀的病房门前,等待一个确切消息。但吊诡的是,“现场”并没有出新闻,“场外”却来了一回猛烈的“新闻大战”——18日晚,大批互联网媒体竞相发布:“据外媒报道”,李光耀“逝世”了。
互联网时代的新闻竞争,晚一秒也是输。但这场新闻大战,参战者都输了——当晚,李光耀并没有“逝世”,所谓“外媒”只是一个恶搞的黑客。而后的故事,又让人慨叹“新传播”的伟力:“从假新闻出炉,到广泛传播,到辟谣,到辟谣形成大新闻,整个过程,不过二十五分钟,全套完成”(据微信号“信海光微天下”所述)。
名人“被逝世”的事,早就屡见不鲜。我们近旁的金庸,大洋彼岸的比尔·盖茨,十多年里都“死而复生”过好多回。过去这些多有故意娱乐甚至恶意炒作之嫌,相比之下,新闻界在李光耀身上的这次“集体犯错”似乎有些无辜——大家都没有“主观恶意”,分秒必争的焦灼状态下,“犯错”好像在所难免,更何况大家很快都辟谣和致歉了呢。
一个事件,多次传播,连续修正,这是互联网新闻业对传统新闻业最大的颠覆,也是众多新媒体从业者所奉的圭臬。然而,无论“新旧”,只要身在新闻业,那么基本规范便应当是普适的,比如理念层面的“真实性原则”、技术层面的“核实消息源”。进而言之,包括新闻业者在内的任何传播主体,只要面向公众,就应该明白这样的道理:互联网环境和新媒体渠道的确提供了充分的“修正”空间,但可以“随时修正”并不意味着拥有犯错的自由。
这本是“公共传播”所需秉持的专业伦理和基本共识。然而,在注意力为上的互联网时代、快得“停不下来”的新媒体竞争中,专业和共识常常显得脆弱不堪。有论者忧心:真的就“容不得20分钟去证实下一国领导人之死”吗?是啊,那么多记者围在病房门前,至少可以与他们联系一下来确认消息的真伪吧?但是,很多媒体却没有这么做,因为“要抢新闻”。这年头,20分钟,对很多人来说可是“要命”的,甚至一分钟都不能多等,大环境似乎也不允许你像过去那样细致地考证、核实、调查。在“道听途说”占据公共空间、“来源不明”被人习以为常的时候,做“老实人”,好像是要吃亏的。只是,如果大家都秉持这种看法的话,消费的却是媒体的公信力。
媒体的“焦虑”是自找的吗?老实说,很多时候也是不由自主地“被焦虑”。但是,面对这种“焦虑”,我们真的无能为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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