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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日前通过了《环境保护部关于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工作方案》和《环境保护部党组关于严格廉洁自律、禁止违规插手环评审批谋取私利的规定》。环保部所属事业单位的8个环评机构,今年将率先从环保部脱离,其他地方的也要分批分期全部脱离,逾期不脱离,一律取消环评资质。(3月19日《京华时报》)
《脱钩方案》的出台,有利于改变一些环评机构“卡着审批吃环保、戴着红顶赚黑钱”的乱象,有利于环评业的净化与发展,对百姓而言,亦是一大利好。环评业乱象产生乃至最终形成的主要因素,就在于环评中介形成的某种环评垄断和权力寻租。据统计,至2011年,全国环评机构共1162家,其中事业单位环评机构有576家,挂靠在各级环保系统的有333家。但造成国内环评业种种乱象的,绝不止于官办环评机构,社会等其它环评机构亦是如此,因此,仅靠剥离官办环评机构是不能从根本上治理环评乱象的。
相关规定对环评公司机构成立、环评机构评级及环评师执业都有着严格的要求。但一些地方环评执业准入门槛把关不严,环评师证挂靠泛滥,甚至有些环评机构没有环评师也照样揽业务。这样的执业机构出具的环评报告,能有多少可信度?对此,环保部门等主管部门应负审核、监督不力之责。
更为关键的是,长期以来,一些地方政府和官员政绩观畸形,置科学发展等要求于不顾,盲目追求经济发展,忽视环境保护,导致地方重发展轻防污、先发展后治污,地方政府防治污染的第一责任人制度,在实际中很大程度上也变成了反向的保护和干涉。在环评机构主要还是依靠政府发包的环评业务来生存时,即便其脱离环保机构回归社会,想要严格环评,恐怕也只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由此看来,环保部门此次剥离环评中介,只能堵住环保部门在环评方面可能存在的权力寻租等浅层问题,这仅仅只是防止污染、治理国内环评业乱象、提升行业服务质量的第一步。深层次地治理环评乱象,还需要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准入、退出机制,通过建立科学的环境评价机制和官员政绩考核机制,强化地方领导官员执政、执法与环境保护相关理念的教育,建立官员任期环保审计制度,同时,还要加大对环境监管不力问责力度。唯有如此,才能提升地方政府自觉防污、治污的主动性,铲掉环评乱象生存的土壤。 (余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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