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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同一种病,跑不同的医院,各家医院CT、B超、血项等检查结果互不相认,不断重复检查。针对社会质疑,原卫生部2010年发文要求,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一些省市卫生行政部门还细化了互认范围及内容。但迄今为止,重复检查现象仍然较为严重。一些医院反复强调医检结果互认“很困难”,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人士则认为,医检费用占医院收入比重较大,推进医检互认会降低医院、医生收入,因而受到抵制。(3月30日《南方都市报》)
推进医检互认,患者将因此减少重复检查及诊疗支出。除此之外,部分纳入医保范围的检查项目的检查率必然会因此下降,有助于降低医保支出(虽然降低比例很可能微乎其微)。考虑到各地三甲医院从门诊到医疗检查,医疗资源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的情况,人满为患常态化,可以认为,医检互认还将降低这些三甲医院的负担,提高诊治检查效率。
那么,为什么一个看上去方方面面都将获益的举措,实际上推行却相当困难呢?报道中接受采访的患者、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人士都将矛盾对准了医院,认为是因为医检收入占医院收入比例高,医院为了多收检查费才在医检互认问题上制造障碍。概括起来就是说,医院实在有些唯利是图。
这种指责不能说毫无道理。要知道卫生部2010年下发的文件,要求的是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即三甲医院只需要互认其他三甲医院的检查结果,而不是确认低级医院的检查结果,这已经极大的排除了因为部分基层医院、低级医院检查设施落后而造成误查,从而增加检查结果互认而带来的医疗风险。一些医疗检查项目对于患者健康有较大影响,特别是在短期内重复检查还将加大伤害概率,如果医院真是“为了患者的健康”,就应该确认而非抵制同级医院的检查结果。
问题是,为什么医院会变得唯利是图呢?这要从我国的医疗投入体制说起。三甲医院集主管部委和地方政府的“宠爱”于一身,很多高价的先进检查设备是政府出资采购。但医疗检查设备更新换代速度很快,医院为了保持竞争力,更新设备就不可避免要花自己的钱。医疗检查设备的使用维护,也无法获得政府资金,只能摊入检查费。这些就决定了,无论是政府拨款采购给医院配备的设备,还是医院自购的设备,使用年限都相当有限,必须在有限时间内收回成本,还要有所积累以确保医院能更新买下新的设备。带来的结果就是,检查费高,并且,医院倾向于挖掘本院所有患者的“购买力”,当然不愿意患者带着别家医院的检查结果来看病。
《人民日报》2014年12月27日报道,原卫生部部长高强在参加公开活动时,就曾炮轰国家医疗投入的方式,指出财政只负担公立医院的基础设施和大型设备投入,医院只能通过创收来发工资,这成为看病贵、引发医患矛盾的重要来源。
可以认为,现有的医疗投入体制,造就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一切向钱看”的医院,责任不在于具体的医院管理者,更不在于医生。在这种投入体制没有进行改变的情况下,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医院履行医检互认的义务,这当然是该部门及医院承担社会责任的一种方式,却伤害了医院的营收利益,等于要求医院、医生“割肉”做公益。如果卫生行政部门非要力推医检互认,又不愿意或者不能改变医疗投入体制,就应当出台相应的补偿机制,让那些积极确认其他医院检查结果的医院,可以获得专项的政府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