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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严厉问责避免蜻蜓点水般的处罚,坚持出重拳、零容忍
为治理懒政庸政,贵州省黔西南州从去年开始尝试推出“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制度”,截至今年2月已有1334名不胜任干部被召回,其中包括处级干部59名。在召回后的集中培训阶段,黔西南州有的单位甚至组织“召回干部”军训一天。(4月14日《南方都市报》)
干部召回制度作为整治为官不为的一项尝试性举措,不可否认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特别是相对于还没有采取实际行动治理庸官懒政的地方和部门,显然已经先行一步。但要让召回制度真正发挥作用,还应建立起制度化的惩戒措施,以刚性问责树立干部对人民的敬畏,对规则的信仰。
首先,建立干部召回制度的初衷是让不胜任者“回炉”重新培训,这就要求明确什么样的干部才算不胜任。工作不思进取、不谋干事,不作为、怕作为、乱作为,闹不团结、拉帮结派搞内耗,办事效率低下等当然可以算做不胜任。但评价官员是否胜任工作的主体,不应当限定于政府系统内部。应当将群众监督、下级监督纳入其中,外部监督才能让不胜任者无所遁形。
其次,干部召回之后该接受什么培训,也要有科学的论证。恐怕不应只是接受一下军训、观看一些电影、感受一些传统革命精神这么简单。要是如此,没有伤筋动骨、触动利益和灵魂,如此培训岂不成了“休假式治疗”。
再次,对仍然不胜任的干部如何处理,是关键所在,不应只是隔靴搔痒式的培训了事。根据黔西南州的相应规定,对重新上岗的干部,如果跟踪考察不合格的,将采取转岗、免职、降职、降级、待岗乃至辞退和解聘等方式进行组织处理。待岗、辞退、解聘等处理方式,对懒政的干部有很大的威慑力。但究竟召回的1334名干部,培训后是否合格,就没了下文。缺少惩戒环节,干部召回制度很容易演变成为走过场式的秀,也容易影响人们对干部召回制度作出正确的评估。
整治为官不为、庸政懒政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以科学、合理、可行的惩戒措施保障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证规定面前人人平等,制度之下没有特权。干部召回制度,作为整治庸官懒政的有益尝试,可以在实践中逐步完善。既要明确什么样的干部应该召回,什么样的整改培训能发挥实效,后继阶段如何跟踪管理并逐人考察、公布结果,还要敢于砸烂屡教不改的庸官的饭碗。
唯有以长效机制避免一阵风的整改,以严厉问责避免蜻蜓点水般的处罚,坚持出重拳、零容忍,让干部听到雷声、见到暴雨,方能让法律和制度落到实处,让治理庸政懒政见到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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