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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发生在成都三环路娇子立交桥附近的“暴打女司机”事件可谓一波三折,几番经历情节反转,被打女司机卢某的亲属称,如今仍在住院的卢某近日来也在反思,并认识到自己在此事中的一些过错,特写下《致歉信》
在这封致歉信中,卢某首先就自己驾驶行为中的鲁莽和不理智而道歉,也就家人为自己辩护的某些“不当之词”而道歉,她同时也呼吁,网络暴力应当休矣,并为此感谢当时在场制止事件恶化的人。
这是一封“迟来”的道歉信。因为,如果当时卢某不随意变道,并与男司机相互斗气别车,就不会引发后来的事端。卢某是整个事件的受害者,同时也是事件本身的制造者,她为此付出的代价也非常惨痛——遭受男司机暴力殴打,还因为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接受处罚。
但是,这也是一封来得正当其时的道歉信。当网络上依然为男司机和女司机谁对谁错争吵不休的时候,卢某的道歉信其实是以相对更理性的姿态,表达了对应付责任的承担,以及对背后交通陋习的反思。而这其实不仅是卢某一个人的道歉信,恐怕也应成为所有存在类似交通陋习者共同的道歉信。当你们在马路上随意变道、超车、占道行驶、闯红灯甚至酒驾时,可知道这样会造成多么严重的社会后果?不仅可能给他人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危害,更滋生出对交通法规无视、对生命价值满不在乎的集体恶习,如此恶习一日不除,多少不应发生的交通事故还会出现。
当然,被打女司机究竟应该向谁道歉,依然是值得探究的命题。女司机卢某应当向交通法规的遵守者道歉,因为她违背了维护所有人安全和公共交通秩序的底线;卢某也该向以往违法交通行为所可能带来危害的“他者”而道歉,因为她一个不经意的动作,就可能造成当时其他机动车驾驶者的安全受到威胁。
可是,被打女司机应该向所有人道歉么?那些还在网上扮演道德斗士、依然不依不饶的网友,请问你们在现实生活中,是否也曾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比如作为机动车驾驶者,存在以上种种违法驾驶陋习,作为行人,则同样有着闯红灯、横穿马路等不当行为?
严苛地对待他人的过错,却纵容自身存在的同样毛病,这是不少国人的双重标准,也是比女司机身上陋习更令人不安的社会病症。这首先说明某些人缺乏起码的宽容之心,更没有对照此事的严于律己。在女司机遭殴打事件中,很多人似乎潜意识中,将所有的交通不文明都归咎在卢某一人之身。而言论中所显现的暴戾,甚至还自以为是代表了正义,把被打女司机归为罪不可赦的一方。
其实,那些肆意人肉搜索女司机并将其隐私晾晒于网络的网友,难道不该向女司机道歉?那些污言垢语、辱骂女司机及其家人的人,难道就此显得比女司机更高尚?他们难道不该为自己的无礼而道歉?
女司机当然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并道歉,可是,如果某些人总是把他人的道歉当成自己行为的道德涂抹,甚至以裁判者自居,继续无休止地网络暴力和狂欢,也是很令人担忧和不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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