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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力争到2017年,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5月18日《长沙晚报》)
众所周知,当下医院在“以药养医”、“医药不分”的格局之下,为了获得更高的利润,增加自身的收入,往往不是给患者开具有疗效的廉价药,而是开一些不在医保范围之内的高价药,甚至一些医院、医生收受医药公司的好处、贿赂,沦为卖药商人,导致医疗费用持续高涨,让患者家庭不堪重负,引起了广大群众的不满,也败坏了医院和医生的社会形象,恶化了医患关系,成为医患冲突的内在因素之一。
国家在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争将药占比降到30%左右。毫无疑问,此举的直接目的和初衷主要就是,倒逼医院减少不合理用药现象,减弱医院对药品的依赖性,减少药品的经营利益,让医院用药回归合理、理性、科学,遏制医院的“以药养医”,从而降低药品费用,减轻患者的医疗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但是,这只是一种纸面上的理想化状态,在实践操作中还要防止其走偏。如果降低药占比最终沦为一场数字游戏,那不但没有降低患者的医疗负担,反而加重患者的医疗负担,更加看不起病。
从降低药占比的操作层面说,并非只有我们期盼的理想化的医院回归合理用药这一种方式,其实还有另外一种方式。就是医院采取过度检查,增加检查费、手术费等医药服务费用的手段,提高医疗总成本,从而在现有的药品费用不降低的前提下,降低药占比。实际上近年来,一些地方、一些医院的药占比正在不断下降,但患者的医疗总成本却在不断的提高,实质上就是利用高医疗服务费用变相的摊低药占比。换言之,降低、控制药占比,并不能简单的用数字说明群众从中可以得到何种实惠,药占比的降低更不必然等于患者医疗负担的减轻、“患病贵”问题的缓解。如果药占比降低了,群众的医疗负担却重了,结果只会是表扬了医院,却寒了群众的心。
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必须动真格,才能让群众得到实惠。关键是财政要加大医疗事业的投入,扩大医疗资源盘子,降低群众的医疗负担。另一方面,要彻底斩断医疗费用增长的利益链条,从源头上治疗和严惩医药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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