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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教育部一再强调禁止高考舞弊,可不法者却总喜欢挑战人的神经。从广东电白到甘肃天水,从贵州松桃到甘肃靖远,从抢试卷抄袭、砸屏蔽车、靠作弊上大学、潜规则,从高科技作弊再到今年的南昌高考替考,种种高考舞弊案无不让人震惊。对其只有依法严打,才能还高考以公平。
高考,承载着亿万考生改变命运的使命,因而每次高考舞弊,都侵犯和损害着诚实考生们的合法权益。高考舞弊者之所以铤而走险,皆因大成本之下蕴藏大收益。该行为让纯净高考密布灰暗与阴霾,并成为公平竞争者的“痛点”。
惩治高考舞弊,不妨在严控源头的基础上依法严打。以往,对一些舞弊者的处理,如取消考试资格、行政处分、上大学后发现就取消学籍等,以及严重批评警告一些学校等,这些处罚尚不够狠,应再加大惩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抬升高压线。产业化与黑恶化的高考舞弊,已不仅关系考生自己,更是关乎家长、学校、教育部门,关乎资源分配、教育公平、社会正义。
高惩罚之下,必减少莽夫。本次江西南昌高考替考案的依法严打处理,避免了以往一些地方处理“不狠”的尴尬,体现了法律的权威。南昌“6·7”高考替考事件是一起由学生、老师和社会中介人员,串通招考办及医院有关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实施的高考舞弊案,涉及人多范围广,依法严惩舞弊者——共处理各类人员42人,其中,6名替考组织者及中介人员已由公安、检察机关立案查处,对涉案22名公职人员中,有2人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既打击了他们的嚣张气焰,给其他考生以公平,又能成为处理高考舞弊案的判例,同时树立了国家高考政策规定的权威。
南昌“6·7”高考替考事件的偶然出现背后,有着必然的利益链条,也让高考舞弊案多类人参与的特征暴露无遗。严惩高考舞弊者,必要时不妨施以重刑。早在清朝,科考舞弊处罚就很严厉,夹带者会被当场戴上重枷示众,而考官纳贿,则可能被处死、籍没、流放、革职、降职。相比之下,当前对高考舞弊者的处罚尚且“宽容”得多。目前,只有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只有从立法上加大替考组织者、策划者和公务人员参与者的违法成本,在《刑法》上加入相关罪名,在行政责任上加大处罚力度,才能真正杜绝“替考门”的再次发生,才能切实维护高考的公平、公正和权威。
文/姜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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