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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今之计,农民们本就法律意识不强,维权能力较差,当他们遭受可能的损失,职能部门没有理由置身事外,更应积极履职,积极协助、引导受害者维护自身权利
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的很多农民发现,自己竟然莫名其妙背上了贷款且逾期未还,贷款银行是天镇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很多人因为担心自己遭遇同样的事情,纷纷到当地人民银行排队查询。据权威人士介绍,一旦出现被人冒名贷款的情况,贷款逾期未还且银行没有及时核销,当事人很可能被列入信用“黑名单”,不仅今后无法贷款,还将面临被追债的境地,名下银行存款也很可能因此被划转(7月13日《京华时报》)。
目前,事情真相并未浮出水面,但可以肯定的是,只要存在未经本人知晓并同意的贷款,就存在违法犯罪。而这背后至少还有四重隐忧值得追问。
首先需要追问的是,如此大规模的“被贷款”是如何形成的?究竟是何人所为?不难看出,当地银行贷款流程存在严重漏洞,监管部门有必要及时介入,堵住“被贷款”滋生的隐忧,不让受害者的损失继续扩大。其次,相对于频繁的“被贷款”现象,更须引起关注的是,当地相关部门的不作为。
从媒体报道来看,当地公安部门目前未对此进行立案,相关工作人员称,“目前已有50多名农民前来报案,反映被冒名贷款的事,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的,数额应在10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目前,单笔数额都不到100万元,不够立案标准”。
这显然在法律上站不住脚,且不论,涉案金额应累计计算。须知,违法发放贷款罪一般指贷款申请者本不符合贷款条件,却违法违规对其发放。而该事件却是形式上的贷款申请者并未提起申请,这就可能存在冒用他人身份进行贷款,或将涉嫌贷款诈骗罪,该罪立案标准仅为1万元。
另一方面,当地人民银行甚至挂出了通知,大概的内容是今年个人信用报告查询预约号已发完,农民再预约查询,得等到2016年1月4日以后。这显然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懒政行为。
受害农民还有两重隐忧。一是合法存款是否会因“被贷款”而被扣划。按照相关法律,即使存在真实贷款,也只有法院有权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对公民存款进行扣划,但现实中,却有不少银行未经法律程序,就对公民存款进行直接抵扣,这本是违法行为,而在一些地方却依然存在,农民的担忧并非空穴来风,当地是否也存在这种情况值得追问。
二是农民自身是否会因“被贷款”而被列入信用“黑名单”。事实上,目前征信系统存在漏洞。征信服务中心在受理并公布不良记录信息时,只对商业银行的申请作形式审查。有些人被不法分子盗用身份办理贷款,本来是银行自己没有尽到审查义务,最终无辜者却被列入“黑名单”。这种隐忧具有普遍意义,须引起高度重视。
为今之计,农民们本就法律意识不强,维权能力较差,当他们可能遭受损失时,职能部门没有理由置身事外,更应积极履职,积极协助、引导受害者维护自身权利,及时查清情况,并向社会发布,避免恐慌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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