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热点聚焦-正文
符向军:疑罪从无,司法也能取信于民
//www.workercn.cn2015-07-22来源: 红网
分享到:更多

  7月21日,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曾爱云、陈华章故意杀人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决被告人曾爱云无罪;被告人陈华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令被告人陈华章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周自然、周清秀经济损失178142.8元。(7月21日中国新闻网)

  湘潭大学“情杀案”因悬而未决引人瞩目,最终曾爱云因证据不足而被宣告无罪、陈华章被判决有罪,这一结局令人唏嘘不已。

  据报道,公诉机关指控曾爱云杀人的证据中,曾爱云的有罪供述、陈华章指证曾爱云杀人的供述、证人李某关于曾爱云在案发时段离开过她的证言以及本案提取的鞋印、指纹、绳索等关键证据存在重大疑问,存在较多难以排除的疑点和矛盾,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中,关于曾爱云的作案动机、是否与陈华章合谋、作案工具的来源及去向、有无作案时间等关键情节均无法确认。也即,曾爱云犯故意杀人罪的证据,没有达到刑事诉讼法“确实、充分”的要求,不能排除合理怀疑。可见,这起“情杀案”是一件真正的疑案,既有证据证明曾爱云作了案,但全案证据又没有达到确实、充分,排除了合理怀疑的程度,让法院处于两难境地。

  不可否认,刑事疑案、错案是司法史上不可避免的现象,但贵在勇于查疑纠错和深刻反思。长期以来,在“命案必破”思维、侦查中心主义和公检法办案“一条龙”的刑事司法机制下,以及困于被害人的强烈诉求和“民愤”,司法很难真正做到证据裁判、疑罪从无,存在着宁枉不纵的理念,对疑案往往坚持判决有罪,至多“疑罪从轻”,从而造成一些冤错案件的发生。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将依法治国作为重中之重,全面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坚持审判中心主义,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坚决纠改冤假错案,也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坚持证据裁判、疑罪从无原则,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维护好司法权威公信,应是司法的使命和担当。

  无论是从疑罪从无的角度,还是回应公众质疑、社会关切的立场,以及确保司法公正的使命和担当,面对悬而未决的湘潭大学“情杀案”,司法都不能保持缄默。中允地说,当地法院最终能够在既非“真凶再现”,亦非“死人复活”的情况下,推翻原先的死刑裁判,对曾爱云作出证据不足宣告无罪的判决,是需要勇气的,也是一种作为和担当,体现了不回避、不推脱、不袒护和有疑必查、有错必纠的态度,是在对当事人、对事实、对法律负责的精神下,以严格依法独立公正审判,最终给当事人和公平正义一个交待。

  唯有坚守程序公平与实体正义,唯有坚持证据裁判原则,象防范洪水猛兽一样防范冤假错案,真正做到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司法才能取信于民、造福于民,也才能将每一起案件都真正办成“铁案”。这其中或许会“放纵”一些真正的“罪犯”,但宁纵不枉、“宁可错放,不可错杀”也是法治的代价,是保障人权、保证无罪的人不被冤枉所必须的制度设计,和对现代法治理念的践行。

  文/符向军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