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26日,一段视频在微信上广为传播,画面惨烈,令人动容。这是一桩发生在湖北荆州市安良百货的悲剧:30岁的母亲向柳娟携3岁儿子逛商场,却被活生生卷入扶梯。母亲奋力将儿子递上高处,5个小时后被救出已是香消玉殒。
当人们还在议论这桩悲剧之际,27日上午广西梧州市太阳广场手扶电梯再次发生事故,将一位1岁多小朋友卷入,左手严重受伤,目前仍在救治。若搜索相关新闻,便可发现,近年来类似悲剧在各地屡有发生,“吃”人不断,教训十分惨痛!造成电梯质量问题的原因,更值得引起重视与反思。
湖北荆州发生的这桩悲剧,据了解是因为电梯迎宾踏板正在维修,由于缺少螺栓,维修人员走开,只安排了两个人盯着,却没有停止运行。从画面看,这对母子已经快到楼面才一脚踩空,而电梯上楼处却没人进行警告。由此可见,这是一次人为造成的事故,商场负有直接的责任。
目前,各地兴建不少大型商场、地铁、车站等公共设施,扶梯、电梯广泛使用。这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埋下不少隐患。有些公共场所的扶梯疏于维护,经常停驶,有的地方电梯一安装就超负荷运作,人满为患,经常损坏。而在商住楼和小区里,电梯设备老化、缺少维护,也日益凸显。物业单位因经费不足或其他原因而疏于照看,颇为常见。这些问题和现象,无时不刻都在威胁着人们的安全。
调查显示,造成电梯安全隐患的因素中,电梯制造质量问题占16%,安装问题占24%,而保养和使用问题高达60%。也就是说,电梯的维修保养不到位是造成电梯伤人事件的主因。按照相关规定,有关单位对电梯应进行15天一次的维保,而现实情况是,近6成载人电梯没有按时更新维保记录。在这种情况下,电梯运行安全堪忧,人们的安全保障堪忧。
对此,安全监管不容缺位。一方面,对小区、商场、车站等场所电梯,应有专门维保资金,制定专门单位进行日常维护,对一些人群聚集场所,必要时应责成物业单位派专人看护;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应加强巡查和抽查力度,对不按时维保或应付了事的单位严加处罚,对敢于伪造维保纪录者,应对有关人员和单位实行行业禁入措施,使其不敢胡作非为。此外,物业单位应主动把电梯安全纳入日常重点,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乘客安全。
电梯伤人非小事,只有责任单位加强维保,监管部门加强管理,使用人加强自我保护,才能把电梯事故发生率降下来,让人们乘坐电梯时不再担惊受怕。
黄 冠:这起悲剧敲响多重警钟 2011-07-07 |
黄 冠:地铁扶梯悲剧敲响多重警钟 2011-07-07 |
丁永勋:电梯安全不可置于“黑箱”之中 2011-07-08 |
马龙生:别忘了电梯是特种设备 2011-07-08 |
标准“没准儿”之忧 2011-07-12 |
舒圣祥:还有什么电梯不会突然逆行 2011-07-12 |
徐 娟:“夺命电梯”何时休 2012-09-14 |
敬一山:电梯急坠,怎会没有问题 2012-09-24 |
敬一山:“夺命电梯”只是维保不到位? 2013-05-20 |
经济日报:监管不能重批轻管 2013-0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