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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对政治上不守规矩、不廉洁、不作为或能力不够、作风不实等十种情形的领导干部,经组织提醒、教育或者函询、诫勉没有改正,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必须及时予以调整。
让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其实重点在于解决“能下”的问题,明确“下”的标准,畅通“下”的渠道。从《规定》的具体内容来看,诸如不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品行不端、违背社会公德,以及“裸官”等情形,判断起来是比较明确的,基本上不存在什么模糊地带。但是,不敢担当、为官不为、庸懒散拖等问题,却往往不好界定,给干部“能下”的操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相比于那些明显的“犯错”,不作为的隐蔽性更强。不积极,不主动,究竟是“不好”还是“不行”?或者根本不干事,不会犯错,也不会得罪人,看起来风平浪静,既无功也无过。不作为的干部,过去一直都有,十八大以后仍然有,甚至有抬头的倾向。因为怕出事而不干事,很多不作为干部以此为由,一心就想着“保平安”,稳住乌纱帽,平稳度过“艰难”时期,对搞好工作缺乏兴趣和动力。
和表面上的“一团和气”正相反,不作为所造成的破坏性并不亚于乱作为。该做的不做,该管的不管,对地方建设发展毫无建树,政纪法规得不到维护和彰显,就是尸位素餐混日子,纵容歪风邪气蔓延,哪一条都是严重的失职行为,这样的庸官懒官,群众意见很大,显然不适合继续担任职务,更不应该得到提拔。
在一些陈旧的官场文化的掩护下,为官不为的干部往往大可趁着制度的空子,享受相应的待遇却不承担该负的担责,即便如此,他们还很难被淘汰出局,甚至不仅“下不去”,反而“上的来”。现实中,一些庸碌懒散的干部常年在体制内混日子,既不比能力也不拼勤奋,靠时间来积攒“资历”,只要没出大事,满了一定年限就能顺理成章地自动升迁,“步步为营”。如此一条“低风险”上升路径的存在,久而久之地养成了部分干部的惰性,与其费力“折腾”,不如“无为而治”,坐地上升。
无论认真努力与否,到了时候就一定能上去,一旦上去了就不会下来,这种错误的心理预期已经到了被改写的时候。眼下,群众对庸懒散拖的反映十分强烈,组织内对干部为官不为的现象越来越敏感和重视,种种举措肯定只会增加“混日子”的难度,打破一些人轻轻松松端铁饭碗的幻想。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每个干部都应该重新审视自己的工作态度和表现,认真反思自己对干部这一特殊“职业生涯”的认识,对照相关规定以正己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