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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慧卿 漫画
据多家媒体报道,自5月20日起,江苏某电视台开设了一档专门曝光当地市民不文明行为的电视节目,引发了当地民众关注。有人认为,“乱扔垃圾什么的,你曝曝光就是了。就连抠鼻子也曝光,这又不是什么违法的事情,实在没有必要。”而围绕着到底是否应该给“被曝光的市民”打马赛克,更是众说纷纭、分歧甚大。
诚然,公共场合抠鼻屎、穿拖鞋等不文明行为有碍观瞻,在一些市民身上是已经习焉不察的习惯。适时给予善意的提醒,提升个体文明意识和城市品位,不乏善意,然而,让电视台随意录像予以曝光,好心未必能达到好的效果。
首先,正如市民所说,抠鼻屎、穿拖鞋等属于不文明行为,但不是违法行为,不经市民同意曝光,侵害了市民的名誉权、隐私权;其二,依照法律,即便是犯罪嫌疑人,也享有名誉权和隐私权,也要根据其罪行的涉案金额、恶劣程度、对社会的危害大小等做出量刑裁定,而唯有司法机关才能行使该项法律公权,不加遮掩地曝光不文明现象,犹如让当事人公开经受舆论审判,逾越了法律规定。而从实施效果看,市民对此议论纷纷,还会与被曝光的市民发生争执。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曝光“抠鼻子”等不文明行为,希望刺激国人的爱面子心理,用一种“曝丑”的方式唤起市民对不文明现象的重视乃至被威慑,初衷无可指责。 然而,曝光“抠鼻子”“拍”不出城市文明。培养现代公民的文明素养、营造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是一个长期繁复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能以丑治丑。温馨、到位的文明宣传与制度疏导齐头并进,才能标本兼治、事半功倍。比如应市民要求,在曝光时打上马赛克,辅以宣传教育,既让不文明现象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规范,也保护了市民的隐私,潜移默化、春风化雨方能内化于心;反之,超越权力边界一味追求劲爆的宣传效果,不仅增加市民的抵触心理,也与城市文明、法制文明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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