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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创建文明城市,今年6月,宿迁市发布了《宿迁文明20条》,比如:轻声关门,不说脏话,吃饭不“吧唧嘴”,公共场合不抠鼻子,等等。宿迁电视台称,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媒体承担着对不文明行为曝光监督的责任。为此,《楚风夜话》开设了子板块——“今天你文明了吗?”,专门用来曝光市民不文明行为。市民有穿着拖鞋逛个超市、天热了掀开衣服露出肚皮、妈妈带着小孩在路边小便、马路上抠鼻子等,均会被镜头记录下来并曝光。
当下许多城市都在忙活着“文明”和“卫生”两件事:一是创建文明城市,二是创建卫生城市。应该说,参与这两项活动,本身并没有什么坏处,如果能参评成功,则可以让自己的城市多一两张城市名片,也可以改善市容市貌,市民们也可以分得一杯红利羹。可是,地方政府凭自己的感觉罗列上一些不文明行为,然后又让地方电视台随意曝光广大市民的不文明行为,就有些过了。
首先,不文明行为并不像违法行为那样有明确的界线。在广大市民那里,文明与不文明更是因家教与生活习惯的不同而千人千面,见仁见智。比如,拿穿拖鞋这事来讲,穿拖鞋可能是许多市民在夏天的生活习惯,而且,当下许多鞋如女性的鞋拖和男性的沙滩鞋,本身可以穿出门。在此语境下,政府机关盲目将在公共场合穿拖鞋定义为不文明行为就有失偏颇。
作为地方性电视台,自然也可以为创建文明城市作贡献,但是,在这个环节中,既要注意肖像权的使用,也要维护市民的人格权。众所周知,定义市民肖像权被侵害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经营为目的。当下各电视台基本都是企业或半企业性质,做节目收广告几乎成了所有媒体的经营套路,因此,曝光市民不文明行为时如果不打马赛克,也很难说“不是以经营为目的”。
关键的问题在于,文明毕竟是一个道德层面的问题,因此很难有一把标准的尺子。我们当然要鼓励社会多些正能量,多一些文明,多一些礼貌,但是,对于一些市民的生活习惯也不应该盲目地上纲上线。一座城市之中,不必培养所有的市民都成为道德上的圣人,而应该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下,要让所有的市民包括各级官员不出现违法犯罪行为。因此,对于个别人理解的不文明行为,我们完全没有必要上纲上线乱扣帽子,而对于道德的底线,则必须需要强化法治的力量。
如果不是这样,则就会引发一些担忧:今天,吧唧嘴、抠鼻子、穿拖鞋可以被列入不文明行为,明天,我们的衬衣少系个扣子、穿短裤出门就可能被继续列入。然而,如果一座城市尤其是政府机关中连职务犯罪、贪污腐败问题都不能解决,则就是在创建文明城市上的顾此失彼,甚至是本末倒置。
“不文明行为”的筐不是想编就能编,编成了之后,也不是想扔进什么就能扔进什么。最应该定义的文明,应该是地方政府的法治文明和政治清明;最应该曝光的不文明,也应该是权力的不文明行为,包括庸懒散行为,包括“四风”问题,而不应该是底层老百姓的一些生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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