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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玉芝:律师参与信访利于法治建设
//www.workercn.cn2015-11-11来源: 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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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政法委发布《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意见提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应当自愿平等。尊重信访人意愿,不强制化解,不偏袒政法办案单位、不误导信访群众。无偿公益。不以赢利为目的,向信访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引导信访人依法申诉。条件成熟时,对聘不起律师的,纳入法律援助范围。(11月9日新华网)

  将信访纳入法治的康庄大道,是信访改革追求的重要目标。去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意见,要求严格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迈出了信访法治化改革的一大步。此次,明确律师参与信访,可以更好维护有信访需求公众的权益,也是对律师执业权利的尊重,并为信访最终完全纳入法治轨道打下重要基础。

  去年开始的新一轮信访改革,不允许越级上访,一些人担心这将导致一些基层问题更无法解决。作为人治社会的遗留治理方式,上访看似人性化,给公众以最后希望,但上访之所以出现,即往往因为行政权力的越界和侵犯,譬如征地。如果司法不力,公众被迫上访,其求助的对象恰恰是行政权力,问题如何能够得到有效解决?因为特殊国情,信访在中国还将长期存在。让律师参与到信访案件中来,无疑有利于信访公众和信访部门以及相关涉事部门和机构、企业等,以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专业人士解决专业问题,更专业也降低社会成本。

  作为一个过渡和折中办法,让律师参与信访,既有利于解决当下一些紧迫的信访案件,也是对信访各方的一种法治训练。假以时日,各方都习惯和接受律师参与信访案件,各方对法律、司法手段的信心得以提升,慢慢的,信访将成为偶尔极个别的选择。

  小心呵护律师参与信访这一制度进步,落脚点在于让司法有更大的作为空间,让访民恢复其使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信心。此次中央政法委发布的律师参与信访意见,符合法治社会的发展潮流,是建设法治社会,普及和树立法治权威的必经之路。这当然有一个过程,信访的问题很多、很大,短期内全部仅靠律师、靠司法部门来解决也很难。但这个方向无疑应该坚持,对一定的阵痛应该要有思想准备。

  毫无疑问,要让律师更好参与到信访案件中,就必须保障律师权益。必须以法律为准绳,让信访涉事各方在法治框架下行事。这也就又回到了司法必须作为、侵犯访民权益的行政权力要受约束等问题上来。其实,之所以有上访、有截访、有无法解决的信访死循环,关键在于公民利益表达和诉求解决机制不够,一些地方官员和强势阶层、机构才敢于漠视和侵犯公民的权益。因此,保障律师在参与信访案件中的权益同时,发展更多的权益组织,让代议机制得到发展,各方权益表达才会更有力;同时,推进司法改革,树立司法权威,让司法机构敢于用法律方式解决信访问题。这样,律师的作用和价值也才能凸显。

  文/银玉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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