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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几经波折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终于尘埃落定了。这部网络办法,到底是不是真如传说中那样严格?
真相一:剁手党可以继续任性买
这是剁手党们最纠结的问题。不少人都在问,网络办法出台了,在网上买东西付款是不是有5000元的金额限制了。那是不是意味着,买个苹果6s,要付两次款才能完成?NO,这里存在着重要误解。首先,办法规定的是支付账户余额付款才有金额限制,使用网关支付、快捷支付方式的,不受限制。其次,对安全认证级别不足的才有限制,经过有效安全认证的,不受限制。剁手党们,继续任性买吧。
真相二:免费的跨行转账并未终结
网络办法规定,“支付账户不能与非同名银行账户之间相互转账”。这是不是意味着,免费的跨行转账时代终结了?乍看一下,似乎办法确实是这样规定的。但是,细细琢磨,原来另有乾坤。今后,只有足够资质的支付机构,才能提供跨行转账服务。当然,这里说的跨行转账,是不同客户之间的转账。同一客户名下的支付账户和银行账户,一点都不受影响。至于什么样的支付机构才算是有资质的,央行实施了动态分类管理。如此一来,大家是不是觉得更科学、更合理、更灵活了呢。
真相三:信息和资金变得更加安全了
在风险管理方面,网络办法才是真正的“史上最严”。比如,在身份验证上,网络办法明确了支付机构对客户使用账户余额付款的验证要素,比如,密码、电子签名,甚至指纹等生理特征。采取不同验证方式的,会有不同的金额限制。当然,对于信息、技术和网络安全等方面,办法了也作了严格的规定,确实给支付机构带上了“紧箍咒”。
另外,如果真的发生了资金损失或差错,大家也不用紧张。网络支付办法规定,支付机构要及时处理客户提出的差错争议和投诉,对不能有效证明因客户原因导致的资金损失,支付机构要及时先行赔付。大家不用再跑断腿,为由此造成的资金损失与支付机构扯不完皮了。
真相四:快捷支付可以更加安全地使用了
网络办法出台后,很多小伙伴担心,快捷支付是不是不能用了。实际上,快捷支付不仅没有被取缔,而且还正式得到了“名份”。当然,因为快捷支付业务涉及客户、支付机构及开户银行三方,权责关系相对复杂。为此,网络办法对快捷支付的业务授权、身份识别、交易验证等都作了专门规定。比如,支付机构要明明白白获得客户和银行的授权,才能扣划客户资金;银行要对客户的快捷支付业务落实验证责任,还要无条件全额承担快捷支付资金损失的现行赔付责任。总之,有了客户、银行、支付机构的各种验证和把关,我们的钱袋子,应该能捂得更安全了。
真相五:微信红包仍可以任性抢
央行在这个时候发网络办法,会不会影响春节期间抢微信红包?这个问题,网络办法已经给了答案。现在,网络办法将支付账户分成了三类。其中,Ⅰ类账户只需一种身份验证方式,开立快速、简便,完全可以满足微信红包这类小额、临时的支付需求,所以,微信红包基本不受什么影响。当然,这类账户也有一定的限制,自账户开立之日起,余额付款累计不能超过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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