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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言人姜军就“快播”案发表谈话称,坚决支持对“快播”涉黄案进行依法查处。任何一个法制国家对传播色情都不会视而不见,就是提倡所谓“网络自由”的西方社会也不例外。作为全球网民第一大国的管理者,国信办当然不能失声。
快播之所以受到这么多人关注,正在于其当年大量色情淫秽信息的传播和分享,扰乱了互联网秩序,污染了空间,特别对一些未成年人造成了毒害。
快播庭审中辩方上演了一场看似“精彩”的反击,这还勾起了网络段子手们的畸形的创作欲望,甚至衍生出了无数“嘲讽”段子。但是千万别忘记,法治的形成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对法律的尊重!嘲弄法律,就是嘲弄自己!
审理快播案,并不是站在道德的制高点,而是法律的最下限。作为一个国家,为了自己的互联网治理和国家的花朵能健康成长,必须采取必要措施进行管理。如果就此提出疑问,要么是无知无畏,要么是别有用心。
@带帽的骡儿说得好,“我是一位母亲,未来的一代离不开互联网。他们的工作、学习、生活都会基于此。我希望我的孩子在互联网这个虚拟世界里,看到的、学到的、感受到的、领悟到的,是和客观世界一样有着法律和道德约束的。真实与虚拟不会割裂,才能融合发展,才能让互联网一代的孩子们,成长为勇于承担责任的公民,而不会以技术为借口,逃避社会责任。”
技术无罪是个伪命题,因为对于快播来说,它对于平台上分享和传播色情淫秽信息是知情的,而这也正是它赢得一些屌丝青睐的法宝。管不过来还是根本不放,全球人晓得。没有大量色情信息在线,它也不会那么火爆。辩论虽然精彩,但是快播的违法事实是不能抹杀的!
“技术无罪”没错,可是快播用自己开发的技术到底干了一些什么,难道快播自己不清楚?黄色视频已成公害,传播工具应有手段屏蔽,否则应对此承担责任!再强的辩才,再精彩的辩论也掩盖不了有罪的事实。
技术当然无罪,但使用技术去鼓励犯罪也能说无罪吗?利用这个平台赚到盆满钵满是我的,这个平台给社会给他人造成危害,与我无关。这就是中国互联网乱象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根本原因,也是中国互联网发展和治理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这才是依法处置快播案的真正意义。
快播虽然是软件不是网站,但是它起到了网络传播媒介的作用。换句话说,也是大众传媒的一部分,既然是大众传媒,是否应该对播放的内容有监管义务呢?
尽管希拉里一再向世界推销“互联网自由主义”。但她也承认,现代信息网络及其支持的技术,既可被用于行善,也可被用于作恶。做技术的应该向扎克伯格学习,那才是真正的做技术。不是为了一己私欲,而是把更优质的信息带给更多的人。
“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说得好。如果把网站的利益,建立在危害“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社会公共秩序、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的基础之上,这是任何法制社会所不充许的。互联网从不是法外之地。网站经营者要有风险意识,不能什么钱都敢赚;快播触犯“红线”是自食恶果。(王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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