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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每到春节,就会有一类“新闻”像贺岁片一样涌出来——“春节租女友信息曝光:一天1200元要求不陪睡”“暗访租女友回家过年:可同居,好几万人随便挑”“租女友回家调查: 要价5800元”……
从新闻出现的频率看,似乎“租女友过年”已经成为当下的普遍现象。但细看这些新闻,其实大多语焉不详,多数只能证明一些交友网站、QQ群或者小型婚介机构确实提供这种业务,至于具体有多少人尝试,并没有权威数据。个别新闻显示,“租女友”的现象的确存在,媒体也曾曝出“租女友”引发纠纷甚至闹到法院打官司的,原因大抵是发生性关系致意外怀孕,或者租金以及所收亲友财物分配出现争议等。
但总体而言,泛泛谈现象的多,举得出确凿事实的案例少。从舆论倾向来分析,“租女友”现象大抵是用来反证家长“逼婚”现象的普遍,展现年轻人和老一辈人对待婚恋的观念冲突,当然也有用来呈现农村男性青年的生存压力。换言之,这是一种用来批判现实的“舆论武器”。真正尝试“租女友”,或者说单纯为了应付亲人盘问而“租女友”的,恐怕并不是多数。
不用律师或者专家提醒,正常人都不难得出“租女友”的风险。女生跟素未平生的陌生异性回家,还是以“女友”的名义同行同住,要完全做到“洁身自好”的难度可想而知;至于男生,即便面临再大的催婚压力,最简单也最稳妥的办法,还是真诚面对,“租女友”一旦穿帮,后续麻烦只会更多,对父母的伤害只会更大。
心理健康之人,大概不会以如此方式只为应付家人。如果真有“租女友”现象存在,更可能是因为能让参与各方“共赢”,各方是主动选择而不是被逼无奈:那些愿意租女友的男生,在给父母一个安慰的温情幌子下,遮掩不住的是顺便“花钱买点乐子”的私欲;愿意出租的女生,牵线搭桥的中介,自然就更是赤裸裸为了挣钱。
所谓“租女友”,就是这样游走于法律和道德的灰色地带。因为年轻人越来越反感长辈的逼婚,“租女友”似乎就有了一定的道德正当性,也在舆论上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宽容。其实细究起来,现实可能出现的“租女友”,应付父母是假,一逞私欲是真。从媒体暗访一些提供服务的画面来看,与其说是提供“租女友”服务,不如说更像是为性交易牵线搭桥,是传统色情中介的借尸还魂罢了。
对于成年人来说,租不租女友、愿不愿意出租自己,但凭自由,只是后果自负。对有心尝试的个体,只能友情提醒一句:租女友有风险,实践需谨慎。而在舆论层面,对待“租女友”问题应有更鲜明的价值判断——这更多是个体自利的选择,别总拿家人逼婚做挡箭牌。毕竟,我们不能因为逼婚观念的陈旧,就默认这种荒唐行为的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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