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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详细列举“空闹”行为最大的好处就是使处罚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会因为立法的含糊而导致法律实施过程中出现困难
8月9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稿对飞机起飞了还在用手机打电话、在机舱内吸烟、辱骂机组人员等这些招人恨的行为规定了最高五万元的罚款上限(8月10日《北京晨报》)。
近年来,一些国人一言不合就“空闹”的现象越来越严重,不仅在国内闹,而且还大有向国外蔓延之势,极大地影响了国人的形象。当然,形象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而且并不是最重要的方面。最重要的是,由于航空这种交通方式的特殊性,对安全的要求非常高,在飞机上胡闹引发的安全问题更加严重。
为此,民航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对“空闹”问题作出了特别的规定。那么,5万元的“空闹”罚款的法律意义是什么呢?这里不妨做一个简单的解读。
民航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详细列举了14类可罚款高达5万元的不法行为,而这14类行为也基本涵盖了这些年来我们常见的“空闹”行为,比如飞机上打架斗殴,侮辱殴打空乘人员,不听劝阻打电话、吸烟,以及霸机、打砸机场、“诈弹”等。这种详细列举“空闹”行为最大的好处就是使处罚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会因为立法的含糊而导致法律实施过程中出现困难。
对于“空闹”我国是有法律规定的,严重的“空闹”可以构成刑事犯罪。但是现实生活中,因为大多数“空闹”还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严重程度,所以并不会构成犯罪,最多属于治安管理处罚的范围。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三款、第四款涉及了“空闹”行为,法律规定扰乱航空器秩序,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航空器的,可以处5日到10日的行政拘留,以及500元以下的罚款,聚众“空闹”的“首犯”最高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和1000元以下罚款。
然而,这样的惩罚力度显然不足以震慑“空闹”,大闹飞机、大闹机场的行为并没有因为公安机关的介入而减少。这让很多人坚信,违法成本低是“空闹”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民航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才从提高对“空闹”的罚款金额入手,规定了最高可达5万元的罚款。与治安管理处罚法区区几百元相比,这个数额绝对达到了法律震慑的效果。航空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放出这样的大招对付“空闹”,可以说已经是我国现行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了。
民航法作为行政法,在设定行政处罚上必须依据我国行政处罚法。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了七种行政处罚的种类,针对个人的主要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三种,其中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拘留,只能由法律设定。也就是说,除了像治安管理处罚法这样的法律,一般的行政立法是不会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的。那么,能够针对违法者个人使用,且具有威慑力的常用行政处罚手段就只剩下了罚款。罚多少,行政处罚法没有规定上限,航空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了5万元。试想一下,随便打个架,砸个东西就可能要付出5万元的高昂成本,这个代价对一般人来讲也确实不小了,作为一种处罚手段还是很有震慑力度的。
当然,正是因为这种高额罚款的力度很大,法律也规定了救济程序,也就是说,航空部门也不能随随便便想罚就罚。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较大数额罚款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且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这里法律为公民的权利设立了一个听证的保护程序,也给行政处罚机关制造了一点“麻烦”。
在分析了“空闹”5万元罚款的法律含义之后,还想再对“空闹”这种行为多说两句,大多数的“空闹”都是当事人对自己情绪管理能力低下造成的结果。控制情绪是一个成年人生活在社会中必须学会的基本生存手段,一旦因为情绪失控闹到了必须走法律程序这一步,就不仅仅是给别人找麻烦,更是在给自己找别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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