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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宜鼓励“随手拍”
扶 青
//www.workercn.cn2016-12-16来源: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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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有一则新闻:“温州交警”微信2.0版移动互联网交管综合服务平台今年上线后,市民通过“智能随手拍我要举报”平台,可举报交通违法行为。举报成功的市民可通过抽奖获得行车记录仪、微信现金红包、流量等奖励。

  相较于“举证难、举报难”,开通微信“随手拍”确实是一种新思路——要提交证据,这里有图有真相;要开拓渠道,微信比热线更便利。通过完善举报流程、创新举报方式,好像能有效提升办事效率。但问题在于,“举报成功可抽奖”紧随其后,这是什么意思?一句话,是用功利性目标来鼓励举报。举报这件事挺正常,但一旦要鼓励举报、提倡举报,就显得有点不对劲,这是因为有点过于讲效率、讲目标了。

  首先探讨一个问题,“效率至上”是不是最佳策略?在某些市场化领域,确实如此,因此人力资源管理还衍生出“360度绩效考核”,通过“同事相互评价”,来促进效率最优。但在其他领域未必如此:第一,如果鼓励随手举报,就相当于鼓励“市民相互举报”,最容易产生“职业拍客”,一心奔着奖励去;第二,随手拍在一定程度上充当了执法取证的过程,相当于普通公民被赋予了调查取证权,这是不是有点越俎代庖?第三,鼓励相互举报本质是一种“告密思维”,容易产生一种人人自危的社会风气。

  效率是市场最优解的名词,而道义则关系到正当性。举报当然是正当权利,但鼓励相互举报,有点“为了效率、失了道义”的意思。在今天,我们讲法治社会,首先要做的是厘清法治边界,充分认识私权利和公权力之间的关系。交警执法是无可置疑的公权行为,市民举报则只是个体权利的使用。一个自然人选择举报,应该是出于责任感、正义感,而不宜有过强的目标导向。显然,用功利目标鼓励“随手拍”,在实质上和法治精神并不合拍。

  与混淆私权、公权边界相比,还有一个更值得警惕的问题。讲两个例子,贯穿整个封建文明法制史的“连坐制”,起于商鞅变法,所谓:相互监督,相互检举,若不揭发,十家连坐,目的是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电影《闻香识女人》也讲到这样一种情境,校长以开除学籍为由让学生们相互举报,结果引发了那段有名的演说,“他绝不会出卖别人以求前程,这叫正直,也叫勇气!”两个例子,相似情境、不同结局,表明的是一个问题:我们需要效率,可是更需要讲正义、讲道义。

  在这之前,还有一些新闻,比如湖北某高校出台“盯人”管理办法,每一名同学的一言一行都会有他人盯梢。举报的影响力可大可小,但一旦失控,就有可能导致“人人自危、户户自保”。同时,从一件小事说开去,我们可以看到“相互举报”可能只是个例子,它的后面可以说是一类思维,即目标导向大于过程正义。比如“钓鱼执法”,对这些问题,需要更清醒地认识、更谨慎地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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