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晚间,新城控股发布公告称:2019年7月3日接到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振华因个人原因被刑事拘留。根据公告,当日,新城控股电话形式通知召开董事会决议,董事长王振华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会上,新城控股选举公司董事兼总裁王晓松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王振华将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7月3日《新京报》)
将一家资产千亿的上市公司董事长,与猥亵9岁女童低劣行为联系在一起,多少让人感到有些震惊。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某“东窗事发”,对一家在房地产领域有所建树的大型公司来讲,显然是一场猝不及防的暴风雨,股价跌宕在所难免,股民也在此事中无辜“躺枪”。当然,比起股价的“雪崩”,经济上的损失,此案对女童及家人造成的伤害更加难以弥补。
复盘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某,其创业的经历也足以能够成为商界的“活教材”,获得的荣誉成就也令多少人艳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劳动模范、江苏省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奖、上海市统一战线先进个人、常州市明星企业家、中华慈善突出贡献人物……很多重磅荣誉集王振华于一身。足以见得,王振华的正面人生春风得意,在商业也算是干出了一番成就。
然而,撕开伪装的皮囊,揭开丑恶的嘴脸,露出的便是一副恶魔的面孔,其反面行径让人不寒而栗。如果将猥亵幼童、董事长、千亿资产等关键词摆放在一起,显得是多么刺眼。不论怎样,道德丧失、底线不存,再高的职位,再多的资产,也都不是抵挡违法事实的“挡箭牌”,也没有必要为其贴上过去那些风光的“遮羞布”。
王某的逆天反差形象,给人们带来了更多的遐想,越来越多的问号亟待拉直。对此,人民日报微博也在昨晚深夜连发三个追问:究竟是猥亵还是强奸?“输送”幼女是否存在病态利益链?嫌犯有无性侵女童前科?铿锵三问,为下一步调查的走向指明了方向。不论多高的权位,多大的贡献,在法律面前,必须平等对待。执法部门应针对案件性质严肃执法,给道德沦丧者施以重拳,让司法正义昭告天下。
根据法律规定,在猥亵与强奸之间,量刑存在天壤之别,而这也是惩治邪恶的关键一锤,法律部门当慎重裁决,公正判决。此外,面对公众对王某是“初犯”还是“惯犯”的疑问,与其形成供求关系,并从中获利的投案人周某某便是很好的突破口,拔出萝卜带出泥,相信真相终将水落石出。
王某的“震天”AB面,炸开的远不止其腐朽的人生污点。实际上,早在3年多前,王振华曾因“个人原因”,被常州市武进区纪委调查过。但至今令人疑惑的是,当时迎面而来的调查仅过半月,王某又“完好”复出,给坊间留下了种种猜疑。究竟是暗箱操作,还是无辜冤枉,在此案中,很有必要抓住辫子再倒查一番,切实以法制的公正无私惩邪治恶,给社会注入更多的清风正气。
王某“马失前蹄”,也将其儿子推在了公众面前。从时间逻辑上看,王某的儿子王晓松在其父事发后能够连夜换帅,接过新城控股“掌门人”的位置,明眼人都能看出,其实早有铺垫。2009年大学毕业后,王晓松顺利进入公司,仅三年多,就坐上了新城地产公司的总裁“宝座”。虽然其后来一度离职,但很快“二进宫”,官复原职,直至接父登至董事长一职。对于其子的仕途成长,我们不宜多做评判,但如此火速接父任职,究竟是否合乎流程,是否规范操作,相信旗下的数万股民也愿知晓真相,寄希一切在阳光下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