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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不能简化为产品的创新,而在于“是否为消费者所接受”,如产品被接受了,才意味着企业家创新的成功
很多人都认为企业家的功能是熊彼特所说的“创造性破坏”,还有人接受奈特的观念,认为企业家的功能是承担风险,另外也有人同意科兹纳的观点,认为企业家是发现机会的人,本文将给出一种新的解释,即企业家是建立联系的人。
企业家并不一定拥有很多知识,但一定需要善于利用他人的知识,利用他人的知识就是建立联系。机会不是等在那里让企业家去抓的,而需要被企业家认识到;但光有认识还不够,还需要去说服消费者,让消费者接受他的产品,也就是和消费者建立联系,这才是真正的企业家行为。除了商品和要素的交易,创办企业以及企业的并购也都属于企业家建立联系的行为。市场中联系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并且也是时刻变化的,一种联系形式会变成另外一种联系形式。比如当并购完成时,企业之间的联系会变成企业内部的联系。
联系为理解创新提供了新视角。创新的核心在于能否说服消费者,能否和消费者建立联系。建立一个联系其实就创造了一位顾客,而商业的目的就是创造顾客。为了创造顾客,企业家不仅要使交易变得容易,而且要向消费者提供理由,为什么他们接受他的产品是值得的。互联网提供了联系的便利,也凸显了联系的价值,建立了更好联系的企业就更有优势。在互联网时代,企业的市场价值主要不看利润多寡,而看用户数的多寡,即建立联系的能力。用户多的企业市值就大,如谷歌、腾讯和阿里等,无不是联系能力很强的企业。互联网领域的创新,本质上就是关于联系的创新,如互联网金融方便了顾客的联系。互联网企业之间的竞争,很重要的方面就是争取更多用户,如腾讯和阿里在打车软件上的烧钱行为就很典型。
从联系的角度看,创新不止是在产品这个环节,产品、广告和销售渠道都是企业家联系活动的构成。可见,企业家的创新活动是一个知识链,包括机会的感知、型构、引入和利用等所有的环节。因此,企业家的活动主要是面向消费者的,把企业家理解为生产者是片面的。
所以,创新不能简化为产品的创新,而在于“是否为消费者所接受”,如产品被接受了,才意味着企业家创新的成功。企业家通过企业,将他自己的(隐含)知识、员工的知识和体现在资本品中的知识转化为产品,即一种容易被消费者接受的“明晰知识”。企业家的才能,很大程度上体现在这种“转化”的能力上,转化成功也就意味着创新成功。也许很多人都有他自己的、有一定市场价值的知识,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力将他的知识转化为被消费者所接受的知识(产品或服务),而企业家正是通过企业这种形式,实现了知识向产品的转化。
国企和民企从生产的角度看也许没有区别,但从联系看就存在根本的区别。国企的问题不在于没有生产能力,或生产技术不如民企,而是联系的能力不如民企。由于有政府垄断的保护,国企没有强烈的说服消费者、让消费者接受其产品的欲望,也就是说国企缺乏本文所定义的创新能力。另外,生产只要花钱买设备、技术就能做到,而消费者未必花钱就能说服,所以建立联系的风险比生产更大,这导致国企领导人一般不愿意承担风险。由于市场是新联系的创造,在国企垄断的情况下,市场将不会被创造出来,所以国企的问题主要并不是自身效率低下,而在于它不能创造市场。
联系的视角也有助于我们重新认识市场与企业的关系。科斯认为两者是替代关系,但从联系的角度看,构成市场的各种联系都是企业创造的,没有企业,也就没有市场;企业家建立企业,也就是创造市场。因此,企业不仅不是市场的替代,相反,是市场存在的基础。企业家既创造了市场内部的联系,也创造了企业之间的联系,这两种联系都是市场的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