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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监督与制约机制的现代企业制度不能有效发挥作用,而政府的监管又相对弱化,不出现问题几乎是不可能的
审计署近日发布了对11家央企的201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通过梳理2010年至今5年的央企审计结果公告,有媒体发现了被审计央企的不少“牛皮癣”。这些“屡审屡犯”的问题,前十位分别为:重大事项决策不规范,财务管理不规范、会计核算不准确,大宗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违规发放薪酬福利等。
这些问题不但导致国企腐败频发,而且也加剧了社会贫富分化差距,可以说,既影响效率,也影响公平。解决这些问题,当然需要加强对央企的监管,以及加大追责力度。不过,也应该看到,不能再简单套用政府监管的思路,比如将国企所有开支纳入预算统一管理。毕竟国企不是政府机关,要面临复杂的市场环境,需要有临时的决断。而政府预算管理的节奏,显然无法适应企业的特点。
从这些“牛皮癣”的具体情况来看,恰恰是不完善的国企改革的产物。要从根本上减少、消除这些“牛皮癣”,最终还是要靠深化国企改革来完成。
这些年来的国企改革,其目标就是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在,我国的绝大多数国有企业,也都形式上具备了现代企业制度的诸多要素,很多国企都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还有很多国企都成了上市公司。可是这些制度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发挥了作用,仍是一个问题。
比如,一些国企上市公司聘任退休高官担任独立董事。这些官员拿着独董的福利待遇,却并不发挥独董的作用,反而成为一种权力变现的渠道。不少央企旗下都有上市公司,各种现代企业制度一应俱全,可是央企这个母公司本身却没有董事会。由此可以看出,国企改革赋予了央企等以经营自主权,但是,并没有建立起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机制。作为监督与制约机制的现代企业制度不能有效发挥作用,而政府的监管又相对弱化,不出现问题几乎是不可能的。
国企改革的重点,一方面是真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让市场的监督发挥作用;另一方面则是,真正把国企当作市场主体,政府既不应过度干涉,也不应过度保护、甚至袒护,对国企以及私企一视同仁。当然,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要探索国企退出机制,对那些效益差,且管理混乱的国有企业,要果断关停并转。
昨日,国资委宣布,将在6家央企开展中央企业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中央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等试点。希望这些试点能够探索出下一步国企改革的新路,为根治央企的“牛皮癣”,找到根本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