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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的革命并不能真正带来时代的变化,只有制度的改变、法律的改变,以及人的改变,我们才能说,我们已经迎来了一个新的时代
9月初,好莱坞爆发了史上最严重的艳照门风波,有黑客利用苹果手机iCloud云端漏洞,窃取影星、歌手和名模裸照,女星们人人自危。目前,风波还在持续发酵,据说有100多名女星会因此而中招。
关于苹果手机留后门、有设计漏洞,会导致用户隐私外泄,早就不是什么新闻了,女星们会得到法律的支持,也并不新鲜。其实,比依法保护个人隐私更复杂、更庞大的问题是互联网时代我们还会有隐私吗?
央视正在热播的大型纪录片《互联网时代》受到了广泛的好评。这个片子提示着人们,人类社会在经历了农业文明时代、工业文明时代以后,正在进入一个数字文明时代,中国作为一个文明古国,在工业文明时代落后了,但是在数字文明时代我们恰逢其时,我们必须抓住这个机会,抢占互联网时代的先机。
但是,我们知道,每个时代都会有每个时代的规则,正是这些规则催生了这个时代独有的价值观,以及与其相应的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经济制度,甚至是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方式。比如,我们倡导的自由、民主、平等等现代社会核心价值其实都是建立在工业文明时代自由竞争等基本规则之上的。那么,这一切会因为数字文明时代的规则而改变吗?
《互联网时代》这部纪录片虽然请了大量的中外专家学者来分析解读,但始终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结论。为什么呢?大概就是因为这个时代刚刚来临,我们对它还没有一个清晰的把握。虽然每个人都强烈地感觉到互联网时代不但有自身的规律,更需要有适应这些规律的规则的约束,但规则在哪里呢?
斯诺登事件提示我们,互联网时代没有规则国家是不安全的;好莱坞艳照门提示我们,互联网时代没有规则个人是不安全的。规则是获得安全感的前提,而规则同样是一个国家、一个世界、一个时代文明和制度的基础。
互联网时代显然有其特有的规律。以好莱坞艳照门为例,不管造成这一事件的背后有多少复杂的技术问题,但基本的规律是,在互联网时代,我们每一个人、每一项具体的行为,都会在这个世界上留下永远也抹不掉的痕迹。
我们在网络上的每一次搜索、每一次购物、每一次敲击键盘,甚至是我们离开网络,随便在大街上的每一次露面,都会被永久地储存在大数据中,这个大数据是开放的,任何人只要愿意都可以轻易或不轻易地发现我们的“留痕”。我们不知道某一天,我们的生活是否会因为我们的某一次不经意的“留痕”而改变。
人的记忆可以删除,但大数据上的“留痕”却无法删除,我们被动且必须地在这大数据中留下自己永远的痕迹。那么,无隐私的开放性是否是互联网时代一种特有的规律呢?
不久前,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判决了360与百度之争,360败诉并赔偿百度70万元。法院的判决是基于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符合我们这个时代的基本规则,但是否符合互联网时代的规律呢?
万维网的创建者,麻省理工学院教授伯纳斯·李,是WWW技术的发明者。这一技术是革命性的,它赋予互联网强大的生命力,没有它就没有互联网速猛发展的20年。如果伯纳斯·李把WWW技术作为专利垄断起来赚钱的话,他将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但是他没有,他把这项技术无偿地献给了伟大的互联网,因为他深知,互联网的根基是分享。
《互联网时代》中有一句话让人难忘,“因为有你我更强,因为有我你更加有效”,这句话是对互联网分享与开放性的最好注解,没有分享与开放,就没有互联网无所不能的强大力量,搞垄断、设置壁垒,对互联网来说可能是一个致命的威胁。那么,从这个角度讲,分享是否是互联网时代的又一个独有的规律呢?
人类的理性永远滞后于技术的发展,技术像野马在前面狂奔,理性却在后面蹒跚而行。当我们在狂热地追捧、利用互联网的时候,却在小心翼翼、战战兢兢地触碰着互联网的规则。因为我们深知接受互联网的规则,就很可能要接受一种颠覆性的理念。如果无隐私的开放性与开放性的分享成为互联网时代的客观规律,那我们又要因此而建立一种什么样的互联网时代的规则?我们可曾有这种心理准备?规则其实就是法律的原始状态,那么,根据这个时代的规则我们又能建立起什么样的法律和制度呢?
技术的革命并不能真正带来时代的变化,只有制度的改变、法律的改变,以及人的改变,我们才能说,我们已经迎来了一个新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