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涵涵:骗保企业必须依法惩治
//www.workercn.cn2014-09-05来源: 法制日报分享到: | 更多 |
近日,广东东莞长安镇沙头社区耐美特工业设备厂,电焊工石循景发生意外,其右前臂肌腱被滑落的铁皮割断。厂长等人将其送到医院,要求其冒用他人姓名就医,石循景担心有猫腻,随后要求医生改回自己真名,厂方代表一怒之下将其弃之医院不管。幸得亲属送来医药费,石循景才得以住院治疗(9月4日《南方都市报》)。
工人受伤,本已疼痛难忍,而厂方因“不配合骗保”便将其抛弃不管的做法,无异于伤口上面撒盐。按照厂方的说法,让石循景化名就医是为了获得保险理赔,减少厂方损失。然而,按照保险通常办法,不管是具名还是不具名的两种意外保险,都要按程序正常办理,无须冒名顶替。厂方涉嫌保险欺诈,只是因为员工不配合欺诈而未遂。
从工人坚持用真名厂方断然翻脸,将伤者弃之不顾,到“冒用他人保险就医属正常”的理直气壮,可以看出涉事企业的无理和霸道。石循景进厂已半月,本应及时办理社保和意外保险,而该老板说“又不是死人的事情,我厂里有200多员工,工伤这么普通的事情我哪里管得过来?”这种满不在乎的口气让该企业无视安全生产、漠视工人权益及生命的丑陋嘴脸暴露无疑。
当下劳动力市场竞争激烈,劳动者和企业的地位、权益严重失衡,劳动者处于明显弱势。而劳动者出于各种利益考量,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或忍气吞声,任其摆布,或如石循景一样被狠心抛弃,若非亲友救助,险遭不测。对“不骗保便抛弃”必须依法惩治,只有为伤者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查处该企业的违法违规问题,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才能避免让本已处于劣势的劳动者流血流泪更伤心。
编辑:曹茂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