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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景区门票越调越高、居高不下,其根子在于旅游景区资源属性不清,以及景区管理体制与经营机制的权益地方化、部门化。高昂的门票对地方旅游业来说,其实是“杀鸡取卵”、得不偿失
前不久,我到印度出差,工作之余乘车去印度最著名的景点泰姬陵参观。购买门票时,发现泰姬陵对印度人、外国人实行差别价格。按人民币算,本国游客门票仅合2元多人民币;而对我这样的外国人,门票价格折合人民币70多元。想起国内景点动辄上百元、数百元的门票价格,我不禁有些感慨。
国内景点门票价格高,早已为人诟病。刚刚过去的“十一”黄金周,各地多家知名景区再次以门票涨价的方式“欢迎”八方来客。有调查显示,目前全国5A级景区平均票价为109元。其中,门票低于60元的只有1/5,100元以上的以及高于200元的占一半以上。按人均收入占比算,国内景区票价已经远远高于同类型外国景区的价格。
根据国家发改委文件,我国旅游景点门票价格调整,频次不得低于3年,调整幅度不得超过15%。但到了地方,这一初衷为减缓景区涨价的措施,被执行成“到了3年就可以调整票价,调就要调15%”;调只能往上升,不会往下降。
国内景区门票为何越调越高、居高不下?其根子在于旅游景区资源属性不清,以及景区管理体制与经营机制的权益地方化、部门化。
我国的风景名胜资源名义上属于国家所有,但实际上由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管理。特别是一些世界文化遗产,往往由省、市、县地方政府直接管辖。有些管委会与国有公司“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旅游门票收入成了地方政府的“小金库”。一些地方政府为追逐GDP增速和财政收入,以旅游人数和收入作为旅游统计核心的指标体系;而热度不减的申遗评级,进一步刮起了门票上涨风。这种市场失衡、发展混乱的表象下面,实际上是行政力量对旅游市场正常运行的非理性干扰,最终造成景区门票价格与价值的严重背离。
提高景区门票价格,从表面上看,能够增加景区收入。但从实际效果看,一旦过高的门票加重了游客的支付负担,就会减少在景区的停留时间和在其它方面的消费支出,造成旅游收入模式和获益链条单一化,最终损害当地旅游业从业者的利益,使旅游产业发展畸形化。
从本质上讲,风景名胜是属于全民所有的公共资源,景区门票价格的高低,不应由景区单方面说了算。有关方面应该加强对旅游景区的监管,特别是要完善景区门票价格听证制度,让价格听证真正发挥科学定价、合理定价的作用。
高昂的门票对于地方旅游业来说,其实是“杀鸡取卵”,得不偿失。旅游景区要转变求快求多不求好的粗放式旅游发展路子,改变门票收入一头独大的经营方式,提升食、住、娱等旅游综合发展能力。地方政府应改变一味追求财政收入的旅游发展思路,把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效益结合起来,作为衡量景区管理的基本目标,让景区建设为当地赢得更多好口碑,让广大游客得到更多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