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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靠行政保护政策并不能做大做强内资企业。只有在更为开放的市场竞争中,才能真正增强企业的动力和自生能力
国家发改委刚刚公布了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并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目录》重点放宽了一般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外资准入,是历次修订中幅度和开放性最大的一次。很显然,在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大,国内企业生产经营形势依然严峻的情况下,大幅放宽外商投资限制,将使内资企业面临冲击,也将倒逼内资企业加大创新力度,迎接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
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目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吸引外资最多的国家之一。仅仅在今年前三季度,外商投资新设立的企业就达到17247家,实际使用外资金额873.6亿美元。而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我国政府也逐渐改变了不加区分、不加限制引进外资的做法,开始通过制定指导目录将外商投资分为鼓励类、限制类的方式,对外资进行引导和规范。自1995年我国首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发布以来,迄今已经是目录的第六版。
从新修订的《目录》中可以看到,对外商投资限制类的条目从原来的79条大幅缩减到35条,外资股比限制中,要求“合资、合作”的限制条目由原来的43条减少到了11条,有“中方控股”要求的条目从44条缩减到了32条。此外,在管理手段上,也强调了要从单纯地由行政限制向以节能环保、技术标准等新手段转变。其改革力度之大、放宽范围之广均前所罕见。
更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放宽外商投资限制,正值我国宏观经济发展困难重重,国内企业利润增长缓慢,甚至全行业亏损的形势下出台的。比如此次修订目录大量取消了钢铁、乙烯、炼油、造纸、煤化工设备、汽车电子、起重机械、输变电设备等重化工产业的外商投资限制。而上述诸多产业恰恰是当前产能过剩严重、经营状况普遍欠佳的产业。以钢铁为例,根据财政部的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国大中型钢铁企业累计亏损面尽管有所收窄,但累计亏损面依然达28.41%,重点统计钢铁企业钢材结算价格每吨同比下降8.79%.与此同时,钢铁企业财务费用增长过快,应收账款大幅增长,资金链紧绷的问题依然严峻。
表面上看,在这种形势下放松对外商的投资限制,对国内企业来讲无异于“引狼入室”、“雪上加霜”。不过,事实证明,仅靠行政保护政策并不能做大做强内资企业。只有在更为开放的市场竞争中,才能真正增强企业的动力和自生能力,我国的家电业能够称雄世界,就是开放竞争带来的最好例证。不仅如此,加大开放力度本质上还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间接起到压缩无效产能的作用。比如我国钢铁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的主要是粗钢,而精钢只占世界产量的2.2%,只好每年从国外大量进口以弥补国内的需求。
由此可见,面对目前情况下放宽外商投资项目的限制,国内企业大可不必产生恐慌情绪,而是应该抓住机遇,主动迎接挑战。只有在简政放权的背景下放弃对行政保护的依赖,加快自主创新能力的培养和建设,国内企业才能在世界舞台上占有一席之地,而中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持续稳定增长的目标也才能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