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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国当前的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情况,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阐述可谓相当“坦率”——过去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空间相对较大,现在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
这种“坦率”,源于对当前发展与保护关系的清醒认识。我国创造了30多年经济高速发展的伟大成就,但由于种种原因,“环境红利”逐渐被透支,多年积攒的环境欠账在当前集中显现。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日益紧迫。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顺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待,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方式。这传递出一个明确信息——绿色发展,既是新常态下的迫切需求也是新常态下的主动选择。
近十年来,我国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道路上积极探索,“十一五”期间我国首次设立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十二五”期间已经从2项拓展为4项;从巴厘岛到哥本哈根、德班、华沙到利马历届气候大会上,我国带头许下并切实履行绿色发展的庄严承诺。2013年我国单位GDP碳排放,比2005年累计下降28.56%。2014年前三季度,我国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4.6%,是“十二五”期间以来的最大降幅。
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是时代潮流,也是各国积极追求的目标。当前,全球围绕能源安全和气候变化的博弈更加激烈。一方面,贸易保护主义抬头,部分发达国家凭借技术优势开征碳税并计划实施碳关税,绿色贸易壁垒日益突出;另一方面,绿色经济、低碳技术正在兴起,不少发达国家大幅增加投入,支持节能环保、新能源和低碳技术等领域创新发展,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
新常态下的绿色发展,核心内容是构建绿色的经济体系,即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国民经济体系,需要产业结构的调整,能源结构转型,以及可持续消费方式的建立。
实现绿色发展仅仅依靠政府之力远远不够,它要求举全社会的力量,协同合作,才能达到预期目标。比如需要践行绿色的生产方式,企业在承担经济责任的同时也积极履行环境责任、节约资源。再比如需要形成绿色的消费方式,每一个普通人要适度消费、注重节俭、绿色出行。
实施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方式,有别于过去粗放发展,首当其冲的是要切实扭转发展观,尤其是地方政府要彻底放弃以GDP增速论英雄的政绩观。据“十二五”规划和此前的中期评估,“十二五”前三年,我国能耗强度完成情况滞后于时间进度。在规定的6个约束性指标中,单位GDP能耗和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率前三年分别只完成五年总任务的54%和20%,与60%的要求有明显差距。这表明,一些地方政府仍旧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和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未产生实质性变化、减排配套政策仍不完善。
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确定“稳中求进”的主基调,正是传递出这样的积极信息:宁可让发展速度降下来,也要转变发展方式,走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共赢的新道路,实现经济发展从量到质的飞跃。换个角度来看,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本身也能为经济发展带来“绿色动力”。据预测,到2015年,中国的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将达到4.5万亿元,而环保产业占GDP的比重越高,单位GDP的能耗和整体资源环境消耗就越少,经济结构就会更“绿”。
新常态下的绿色发展路径,需要一整套生态文明制度和体系来保障。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这样才能为树立绿色政绩观作出坚实制度保障。2015年1月1日,史上最严环保法将施行,落实环保法各项基本原则的各项配套细则也将生效;大气污染防治法正在修订进程中;国务院首次就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下文,强调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这样的顶层设计和战略统筹,正是为塑造一个系统完整、运转高效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走好新常态下的新路径,需要在新常态下有新作为。在中国经济发展的全新时期,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方式使命重大,大幕也正刚刚开启。